红网时刻新闻8月20日讯(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谢菲儿)“同一个事故,却给了我两份责任认定书。”近日,常德市安乡县一位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发帖,道出了自己遇到的棘手难题。
“其实只是一起刮蹭事故,没想到交警部门却出具了两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网友反映,“因为两份认定书所划分的主次责任完全不同,导致保险公司迟迟无法推进理赔流程,该怎么办?”
记者从涉事交警大队了解到,这起事故的两份认定书均出自视频快处快赔系统。由于视频快处属于新生事物,第一份认定书存在责任认定错误,后续经当事人申请重新出具了第二份修改后的版本,对此交警大队明确表示,第二份认定书为最终责任认定。
对此,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思煜表示,正常情况下,一起事故只会有一份认定书,以此保证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和唯一性。但如果调查中发现新的关键证据或情况,可能会对原认定书进行补充、修正或重新认定,进而出现两份认定书。这种情况下,要先明确两份认定书的出具顺序,以及后一份是否为重新作出的认定。
同时,陈思煜建议,要确认其中是否有一份是复核结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3日内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审查后会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的决定,若有复核后的认定书,通常以此为准。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志君也补充道,进入诉讼程序后,若一方对复核后的认定书仍有异议,需注意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并非民事侵权责任划分的唯一依据,法院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认定。
“保险公司应按第二份认定书理赔。”湖南国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卓奇指出,如果当事人要求按最终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理赔,而保险公司拒绝,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若保险公司对两份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由上级交管部门全面审查后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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