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奥男 实习生 王宇轩 长沙报道
“从去年3月工作到现在,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也不缴纳五险,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近日,娄底一网友在《问法湖南》上发帖,这一疑问也道出了众多市民在遭遇此类职场纠纷时的共同困惑。
针对网友描述的问题,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娟指出:“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从两方面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最多可获得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另一方面,对于未缴纳五险的情况,劳动者可要求公司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用,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若因未缴五险导致无法享受相应保险待遇,例如无法报销医疗费、无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失业保险金等,公司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此外,湖南国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新发建议,该网友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赔偿并补缴社保。如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赔偿。需要指出的是,这11个月期间的工资指的是在扣除各种税费前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同时,基于这个二倍工资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而并非真正的劳动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此之外,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针对未缴纳五险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来源:红网
作者:陈奥男 实习生 王宇轩
编辑:许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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