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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仅3名业主签字即可启用维修基金?律师:此举涉嫌程序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陈奥男 编辑:叶琴 2025-06-06 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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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奥男 长沙报道

近日,一网友在红网《问政湖南》平台提问:某小区仅收集了3名业主的签字就启用应急程序动用维修基金,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维修基金的使用如此草率吗?”网友提出。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使用维修基金的行为应当征询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他认为,仅3名业主签字,难以代表全体业主的共同意愿,甚至可能导致资金被物业或者少数业主滥用盗用。

“《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对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有着严格的使用流程规定。”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楚怡对此行为进行解释。

首先,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需要由物业提出使用建议,如果无物业服务的由相关业主组织提出使用建议。

然后,物业或者业主需要组织占小区总人数至少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或者参与投票的业主所拥有的房产面积加起来占小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并需要得到这些参与投票的业主过半数的同意才可以动用维修资金。

表决通过以后,再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进入维修基金的使用环节。

曾楚怡律师认为,仅3名业主签字显然无法满足法定表决要求,涉嫌程序违法。同时,律师还提出,如果业主遇到私自动用维修基金的现象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相关决定并追回资金,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或行政责任。

针对此类违规行为,业主可向业委会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公开表决记录及资金使用明细,还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投诉,请求调查处理。如遇严重情况,业主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程序违法,要求确认使用行为无效。

律师提醒,维修基金是房屋的“养老钱”,业主应积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监督。若发现资金被挪用或者滥用,应及时保存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维修基金使用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

来源:红网

作者:陈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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