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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孩子花费上千元买盲盒”,胡娟律师支招维权

来源:湘法一线 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 2025-06-09 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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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

未成年人在店里花费上千元买盲盒,

家长可以要求退货退钱吗?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胡娟律师这么说

湘潭网友问:9岁孩子在校门口的商店买盲盒,等家长发现的时候已经花了上千元了,每次都是几十元、一百多元的消费,明显是不符合这个年龄的消费,但是商店老板没有提醒,就卖给孩子了。商品上明显标注“不得向7岁以下未成年销售”,向8岁、9岁孩子销售就合法了吗?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老板退钱吗?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

胡娟律师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九岁孩子在校门口商店多次购买盲盒并花费上千元,家长可以要求商店退款。以下是具体分析:

1.九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九岁孩子购买上千元的盲盒属于大额消费,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范围,该行为未经家长同意或追认,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2.由于孩子的消费行为无效,家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商店退款。如果盲盒存在质量问题(如商品损坏、与宣传不符等),家长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要求退款。如果商店未对未成年人的购买行为进行限制或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家长可以主张商店存在过错,要求退款。

3.建议首先与商店协商,要求其退款。协商时可提供孩子的身份证明、购买凭证(如收据、支付记录)等。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店退款。在诉讼中,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孩子的消费行为未经家长同意。

4.《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明确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也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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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网记者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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