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法懂法普及常识、守法用法形成常规、尊法信法成为常态,让短视频成为网络普法的“最大增量”,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联合湖南省司法厅于7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2024年湖南省“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网络普法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网络普法短视频作品。
截至目前,主办方已征集到一大批优秀短视频作品,既有来自全省各级网信、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创作团队的投稿,也有来自网红达人、高校学生等短视频创作者个人的投稿。这些作品制作精良、创意新颖,通过剧情、口播、剪辑等多种形式,普及宪法、民法典、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要求参赛作品紧扣主题主线,把握热点话题,突出湖南元素、湖南特色,要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以通俗易懂的生活话语、网言网语进行创作,打造具有“网感湘味”的精品普法短视频。
活动共设置一等奖3名,奖金10000元(税前);二等奖6名,奖金5000元(税前);三等奖10名,奖金2000元(税前);优胜奖40名,奖金500元(税前),还将评出优秀组织奖20个。
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在“网信湖南”微信公众号和有关网络平台公示,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播。
如果你同样热爱短视频创作和普法工作,这个展示才华、赢取大奖的机会不容错过。征集时间仅剩16天,快快报送作品参赛吧!
投稿邮箱yfzshn@qq.com,咨询电话0731—84588766。
附:
2024年湖南省“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网络普法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公告
一、活动主题
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
湖南省司法厅
三、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和民法典宣传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
5.防范网络沉迷、防校园霸凌、防性侵等青少年保护
6.整治网络谣言等网络生态治理
7.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8.爱国主义教育
9.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10.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
11.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
12.其他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2.作品应紧扣活动主题,突出重点选题,把握热点话题,适应网络传播规律,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折射大时代、家常话解读大道理,充分展示法治建设成果,提升网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为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良好氛围。
3.普法短视频作品要结合湖南实际,突出湖南元素,体现湖南特色,鼓励将普法短视频作品与湖湘文化、红色法治文化、湖南文旅等特色IP元素相融合,鼓励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生活话语、网言网语进行创作,打造具有“网感湘味”的普法短视频。
4.作品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不得植入商业元素,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基本权益,如有违反,报名者(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作品形式为短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00秒。画面比例16:9或9:16,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或1080×1920,输出格式为MP4。无水印,声画同步、清晰无杂音,设置中文字幕。普法短视频要求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要准确规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荣誉证书+10000元创作奖励(税前);
二等奖6名,荣誉证书+5000元创作奖励(税前);
三等奖10名,荣誉证书+2000元创作奖励(税前);
优胜奖40名,荣誉证书+500元创作奖励(税前);
优秀组织奖20个,荣誉证书。
六、征集方式
7月10日至10月31日,作者创作网络普法短视频,并在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任一网络平台或多平台带话题 #懂常识守常规成常态#、#湖南网络普法行# 发布后投稿,投稿时须附作品简介(200字)、创意说明、传播效果以及作者姓名(实名)、单位、联系方式(地址和手机)等,投稿邮箱yfzshn@qq.com,咨询电话0731—84588766,逾期不予接收。
七、作品评审及展播
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初评小组,按照创作内容(剧本、视频画面及声效等)、点击量(含自行推送和主办方推送)、社会评价(转评赞等,含自行推送和主办方推送)等综合因素和差额评选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选出入围作品。根据初评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专家评委现场点评,现场打分,现场评出获奖作品。
获奖作品将在“网信湖南”微信公众号和有关网络平台公示,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展播。各网络媒体开展专题展播,并于“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户外大小屏、地铁机场等平台展播一周。
八、注意事项
1.报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资格。作品一旦提交参赛,版权归主办方与参赛单位(个人)共同所有,主办方有权将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普法作品等资料不再退回,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件。
2.视频作品内请勿标注作者姓名、报送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识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3.以单位名义报送的,各报送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徐箐梓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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