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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起摔倒老人,“毫不犹豫”须有法律撑腰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2024-03-26 18: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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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

近日,广东省肇庆封开县江口中学林镇权、徐伟鹏、林浩权三名初中学生在上学途中,看到一位老人不慎摔倒在路边,三人毫不犹豫地冲上前,把老人扶了起来。当得知老人可能因低血糖导致头晕时,林镇权还买来食物给老人补充能量。并拨打拨了120急救电话。随后,林镇权让徐伟鹏、林浩权先赶回学校上课,他则继续守护在老人身边,直到救护车赶来后,他才回校上课。(3月25日《西江日报》)

现实生活中,路遇摔倒的老人到底“扶不扶”?由于“扶摔倒老人被讹”现象和纠纷时有发生,导致许多人不敢“扶”、不敢“救”。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这三名少年初生牛犊不怕虎,毫不犹豫地冲上前扶起老人,无疑值得肯定和点赞。笔者认为,社会需要更多这样的“毫不犹豫”,但千万不能让好人蒙冤,其背后须有法律撑腰,方能打消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毋容置疑,大部分老人及其亲属都是通情达理的,对施救的好心人能够表达感谢和感恩之情。但现实很残酷,有极少数老人在摔倒被救助后,不但不感恩好心人,竟然反过来诬陷施救者,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如果索赔数额较小,或许好心人怕麻烦自认倒霉算了;如果索赔数额较大,最终可能要对簿公堂解决纠纷。试想,在三少年毫不犹豫扶起老人后,如果老人或其亲属“反咬一口”,诬陷老人摔倒由三人造成,将是另一个故事了。

做好事却要付出不必要的代价,令人寒心。因此,不少民众因担忧“扶老人被讹”的潜在风险,路遇老人摔倒或需要救助时,通常会选择视而不见、绕道而行。这种现象,让一些摔倒的老人得不到及时救助,也恶化了社会道德风气。三少年毫不犹豫救助摔倒的老人,确实在当下社会是一股暖人的清流,应当予以褒奖,更应该得到法律的呵护。

其实,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亮明了态度。根据司法解释,为了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经审理,紧急避险采取措施并无不当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应该说,扶助摔倒的老人,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即便救助过程中不慎导致被救助人的生命财产等损失,只要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当,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免责规定,可以鼓励民众敢于毫不犹豫地见义勇为,该扶就扶、该救当救。

根治“扶不扶”“救不救”焦虑,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讹诈行为,对恶意讹诈好心人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并加大讹诈者的违法成本,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让被救助老人及其亲属在权衡利弊之下,不敢去诬陷施救的好心人;另一方面,对见义勇为的好心人,除依法免责外,政府部门要大力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并采取兜底保障措施,给予一定的优待政策等,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有法律强力撑腰,加上兜底保障和优待政策等鼓励性措施,才会涌现出越来越多“毫不犹豫”的见义勇为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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