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新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陈纲 2024-01-19 11:22:35
时刻新闻
—分享—

未标题-1.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月19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卢和气)1月19日,湖南省公安厅举行《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学军通报了《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并就下一步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介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核通过并公布,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省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经营行为,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住宿安全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提升旅馆业治安管理水平、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办法》原有24项条款中的18条进行了修改,新增10条,整合删除6条,最终调整为28条。

其中,针对当前旅馆经营多元化趋势,明确旅馆定义为“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将乡村(旅游)民宿、电竞酒店等新型业态纳入旅馆业管理范畴。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办法》规定了申请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最大化提高办证效率。《办法》还细化补充了旅馆应当建立实名验证登记、治安巡查、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强调旅馆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还突出了未成年人保护,不仅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接待未成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要求,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增了“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并记录备查”的要求,同时,列举了未成年人入住时的几类具体可疑情况,明确了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即报告等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陈纲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646845/53/1345918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