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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何军:法律援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雪梅 谢春明 林瑜 编辑:吴佳俊 2023-06-01 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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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讯(通讯员 罗雪梅 谢春明 林瑜)何军,男,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他热爱法律援助事业,讲政治、讲正气。在领导看来,他是精通法律的好参谋;在群众心中,他是排忧解困的及时雨;在同事眼里,他是身体力行的带头人,先后获评醴陵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醴陵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受到群众的广泛称赞和上级肯定,近年来他又担任醴陵市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联络员,积极参与和推动全市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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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开展法治副校长进课堂活动

一方面集中组织政法干警学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两法”和上级有关未保工作的相关指示要求,明确未保工作的宗旨与重点;统一编印未保工作的宣传资料,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细化工作分工;另一方面,联合市政法委、法院、信访局、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在全市各镇街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副校长进课堂”等活动;协调市法院与醴陵一中高一年级,开展学生进法庭观摩庭审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庭审现场感觉法律的威严;协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宣传阵地,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引导值班律师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日常普法中有针对性地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家庭、学校等多部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能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实效。

强化宣传基础,提升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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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普法宣传现场

组织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公告等宣传材料,结合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校、农村,采用法治讲座、有奖竞答、法治视频、广播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法兴趣,提高学法实效;参与选聘45名政治素质高、专业素质强的司法干警担任9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配合各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特别是防欺凌、防暴力、防性侵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并积极推动将法治课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工作考核。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在校园打造更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学校,为学生或老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培训。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办案质量

为提升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他还积极组织开展对干部队伍法治能力的培养,利用局机关干部会、股室长会议等,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召集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等密切接触未成年的股室干部,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研究落实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加强法援力度,开辟未成年人法援救助绿色通道

针对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人,及时做好与未成年受援人和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沟通工作,了解其法律诉求及实际困难,加大援助力度,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通快捷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专人承办,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6件;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未成年人特别保护,严格制定矫正方案,多方合力监管,注重保护隐私,采取亲情式教育帮扶,加强与未成年人心理与思想上的沟通与帮扶,多措并举帮助改造,定期进行了走访和帮扶。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雪梅 谢春明 林瑜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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