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广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即日起,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时刻新闻推出《湖南司法行政先锋》系列报道,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红网时刻记者 徐箐梓 通讯员 谢春明 瞿星 张家界报道
“人要是没有理想信念,就会得软骨病。”这是罗伯红时常挂在嘴边,并身体力行的一句话。

罗伯红
作为慈利县司法局龙潭河中心司法所所长,近五年来,罗伯红先后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140多起,平息群众集体上访30多起,化解赴北京上访信访积案3起,还总结形成了备受肯定的“大龙潭调解”经验。虽年过半百,他却仍以旺盛的体魄和活力,将司法为民书写在田间地头。
为民调处的“知心人”
“我今天带了汽油和打火机,你们这样劝我,让我心里舒畅很多了,不然我今晚真的会去和他们一家人同归于尽。”2021年2月,零阳镇南街居委会的邢某带着两个不满十周岁的小孩,赶到龙潭河镇渠溶村徐某家闹事。罗伯红接到化解矛盾的任务后,迅速展开调查,了解详细情况,并稳定住邢某的情绪。在罗伯红和专职调解员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劝导后,邢某才终于平静下来,同意协调解决问题。
在得知邢某携带危险物品后,罗伯红对其展开了法治教育,告诫她这种危险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就当事双方财产和子女抚养变更的纠纷反复进行调解,终于于当晚11时许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已不是罗伯红第一次通过及时、耐心的调解,扑灭矛盾纠纷的“火苗”。

当事人前来龙潭河司法所送锦旗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农村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为此,罗伯红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主动挖掘潜在矛盾纠纷,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案件,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做到“快受理、快调解、快结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强调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和谐维权;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化解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能力;联合镇综治办、法庭、派出所成立龙潭河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联合调解、流动调解、诉源治理。
摸底“快”、效果“实”、成效“足”、素质“好”、方式“新”,这一套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方法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成为了备受肯定的“大龙潭调解”经验。
真心帮教的“暖心人”
“对待社区矫正对象,我们不仅要像严格的父亲那样,坚守原则不打折扣,更要像贴心的母亲那样,看到他的困难和苦恼。”罗伯红在片区例会上与其他年轻干部们交流时说道。
社区矫正对象高某,2015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而他的考验期于2019年7月结束。在走访的时候,罗伯红了解到他有思想包袱,情绪低落、不受人待见,曾一度因此迷茫、自责。入矫初期,时常在他嘴边听到“罗所,这怎么办,这日子怎么过下去?”针对这一情况和缘由,罗伯红和工作人员们一方面经常上门走访慰问,与高某及其妻子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谈心,为其送去基本生活慰问品,安排心理咨询师与他进行交流辅导,鼓励他重新振作,并为他到政府、村里争取困难救助金;另一方面,邀请他的邻里乡亲同他亲切交谈,点燃他内心的希望。如今的高某,不仅热心公益事业,经常在集中矫正教育日现身说法,用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在矫对象和镇上青年们要尊法守法,夫妻二人还在龙潭河集镇上开起了凉菜店,已经成了小有名气的菜老板。
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方面,罗伯红坚持“严”,致力于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就必须受到惩罚,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而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教育方面,罗伯红又坚持“真”,他坚持每月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入户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只要是符合政策的,哪怕“跑断腿、磨破嘴”他都会尽力帮助。在矫正对象眼中,罗伯红既是严厉的“罗所”,又是热心的“老罗”。
五年来,“老罗”和同事们共帮助14名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帮助5名家庭困难的对象通过民政、村委会、镇劳保部门解决了临时生活救助和就业问题。
法治宣传的“带头人”

罗伯红的“老罗讲法”走进屋场会
2022年4月28日,龙潭河镇郑台村的屋场会上笑声阵阵。罗伯红受邀前来该村宣讲法律知识,运用村民熟悉易懂的本地方言,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村里的老年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在当地,“老罗讲法”已是颇有知名度的普法品牌。
罗伯红始终紧抓法治宣传教育不放松,同时,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载体的创新。
他聚焦“全民普法”,推动宪法和法律进乡村、进学校,做到司法工作前移,不仅利用国家宪法日、乡镇集日等节点开展法律咨询一条街活动,还走进校园,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此外,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探索,采取屋场会、渔鼓小调、板板龙灯剧目等方式宣传法律政策,让群众在家门口轻松愉快地增长法律知识。
他坚持“精准普法”,探索开展龙潭河镇民间公益普法和法治文化孵化工程;推进法治小广场(长廊)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了全覆盖。
他突出“公益普法”,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发挥全镇各村(社区)无职党员的作用,通过对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让他们参与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开展“送法进企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罗伯红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龙潭河镇普法宣传“大合唱”初步形成,群众法律意识日趋提升,法治乡村、和谐乡村氛围日益浓厚。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徐箐梓 谢春明 瞿星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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