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名称:《婚车》
选送单位:永兴县司法局、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作品紧扣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优良家风建设条款,深挖红色家风与法治内涵。以黄克诚故居及“自行车当婚车”经典家风故事为创作核心,依托永兴省级银饰锻制、县级银胎掐丝珐琅两大非遗技艺,经手工拉丝、掐丝、填色等工序精制而成。诠释黄克诚公私分明、勤俭治家的清廉家风,实现非遗技艺、红色家风与现代法治的三重融合,以特色非遗载体赋能家风普法,让清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政法工作室
编辑: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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