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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丨没获授权却标“官方旗舰店”,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余航 郭兴娟 编辑:孙婧紫 2026-04-09 20:58:0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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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4月9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余航 郭兴娟)没有获得授权,却在网店页面打出“官方旗舰店”“品牌授权”等字样,这样的宣传,已经不只是“蹭热度”,还可能构成法律上的不正当竞争。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知识产权案件。

原告长沙某公司系“善瑞”商标权利人,经营善瑞整脊理疗馆,并销售整脊理疗床产品。被告在淘宝网销售整脊理疗床时,未经原告授权同意,擅自在店铺中使用“善瑞整脊理疗床官方旗舰店”标识,并在商品宣传中标注“品牌授权”字样。

2025年5月,原告向法院起诉称,被告上述做法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店铺系品牌官方店铺或授权店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0万余元。

被告辩称,涉案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系通过其他平台采购并“一件代发”,自己未实际接触商品;同时,发现争议后已删除“官方旗舰店”“官方授权”等表述,且实际销量仅12件,影响有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既非原告官方旗舰店,也未获得原告品牌授权,却在销售页面使用“官方旗舰店”“品牌授权”等字样进行宣传,属于虚假的商业宣传,足以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店铺系原告开设或经原告授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同时指出,被告行为直接搭蹭了原告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不仅会影响原告对官方渠道的管理,也会误导消费者作出交易选择。

鉴于被告在诉讼前后已停止相关行为,法院对原告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请未再支持,但对其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并已履行。

法官提醒,擅自标注“官方旗舰店”,有时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是损害消费者安全感、品牌方信誉度和市场公平性的违法行为。在此也提醒商家,与其搭便车走捷径,不如扎实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才是长久发展之道。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余航 郭兴娟

编辑:孙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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