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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案件不起诉就没事了?不一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王媛 2026-01-06 15:33:0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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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月6日讯(记者 郭薇灿)很多人以为,只要案件“不起诉”,事情就算过去了。

但在现实中,并非如此。

1月6日,湖南省检察院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回应:刑事不起诉,并不等于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在刑事司法中,“不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但这,并不必然代表行为本身没有问题。

一些案件中,行为人的违法程度尚未达到入刑标准,却已触及行政处罚红线。如果在不起诉后不再追责,可能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况。

为避免这种制度空档,检察机关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机制,对依法不起诉、但仍需行政处罚的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督促依法处理。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介绍,反向衔接并不是“简单移送”,而是要经过严格审查。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会同步判断三个问题:行为是否仍具有行政违法性;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必要性;行政机关是否具备依法处罚的条件。

只有在合法、必要、可行的前提下,才会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这意味着,不是所有不起诉案件都会被再罚一次,而是依法应罚的,必须罚到位。

针对“移送了但不处理”的担忧,湖南近年来持续推进制度化约束。数据显示,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6万余件,行政机关处罚率已由2023年的六成左右提升至九成以上。同时,反向衔接工作已被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回复、是否依法处罚,都有明确监督和考核。

在发布会上,检察机关反复强调一个原则:过罚相当。反向衔接的目的,不是加重处罚,而是防止该承担的行政责任被遗漏。既避免“以罚代刑”,也防止“不刑不罚”。

一句话说清楚就是:刑事责任追不追,要看是否够刑;行政责任要不要担,要看是否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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