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立颖 娄底报道
“27万元包介绍成功,还包办好彩礼、结婚证,保证女方有生育能力……”这样的婚介协议,你敢签吗?
近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这份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无效。
2023年3月,急于解决终身大事的陈某某与某婚介所签订了一份《婚姻介绍协议》。这份协议堪称“全包干”服务:陈某某一次性支付27万元,其中包含给女方的“礼金”。婚介所承诺3个月内介绍对象,“包办结婚证件”,并保证女方有生育能力且无重大疾病。若未成功登记结婚,婚介所全额退款。
协议签订后,婚介所于2023年8月为陈某某介绍了女子朱某某。双方见面后,朱某某随陈某某前往上海共同生活。原以为幸福生活就此开启,谁知好景不长,不久后朱某某便以“照顾家人”为由返回云南,随即失去联系。
陈某某人财两空,认为婚介所未履行合同义务,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全部费用。
涟源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份协议并非普通的民事合同,而是触碰了法律红线。虽然打着“婚姻介绍”的幌子,但其约定以高额金钱为前提,将“彩礼支付”与“包办结婚”捆绑,不仅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更将人身关系商品化,严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与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规定,法院认定该《婚姻介绍协议》应属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考虑到婚介所确实提供了相亲介绍劳务,法院酌情认定劳务补偿1万元。
针对婚介所声称“彩礼已付给女方”但无证据佐证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令婚介所返还陈某某26万元。
法官提醒,要树立理性婚恋观,婚姻的维系离不开情感基础,警惕打着“婚恋服务”旗号的不良机构。一些不良婚介机构利用当事人急切心理,作出虚假承诺,以“包成功”“包办证”为噱头收取高额费用。这类行为不仅突破了法律红线,更极易引发婚恋诈骗、人员失联等次生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李立颖
编辑:孙婧紫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