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撑腰”,将学生在校体育课时保障从“软倡导”上升为“硬约束”。
记者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此次立法源于人大代表的积极呼吁,是由代表议案转化而来。2025年1月,刘菲菲等17名代表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湖南省促进青少年体育锻炼若干规定》的议案”。此后,湖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会同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开展论证调研并组建专班起草草案。在广泛征求学校师生、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最终促成了这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规定》紧贴湖南教育发展实际,聚焦学生锻炼不足、课时落实不严、场地师资薄弱等痛点难点,以精细化法治举措为全省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具体介绍了《规定》的几大核心内容。
《规定》健全了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促进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工作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同时,细化了政府、教育、体育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学校管理者、班主任、体育教师的岗位责任,引导社会力量以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凝聚全社会育人合力。
刚性落实体育课时与锻炼时间是《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不少于三节体育课。并强调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程,不得以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后延时服务或者其他非体育类活动替代体育课程。要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家校协同督促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为进一步夯实场地设施与师资保障,《规定》要求标准化配齐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定期开展维护更新,鼓励推广智慧体育设施器材。同时,统筹盘活各类体育资源,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假期向中小学生开放。
《规定》对丰富体育教学与体育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学校要开设与中小学生年龄和身心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体育课程,鼓励开展传统体育项目教学。要求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每日开展大课间活动。
为保障学生体育锻炼安全,《规定》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体育运动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同时,明确学校依法负有对中小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的职责,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按照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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