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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临时工”遇上人民陪审员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梁乔 编辑:邬璐明 2026-08-24 14: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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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 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梁乔 郴州报道

民事审判庭里,王姐坐在原告席上,手边放着住院缴费单、X光片和揉得发皱的诊断书。

她的左手因一起交通事故骨折,住院治疗花费3万余元。更让她焦虑的是,向公司主张相关权益时,对方却以“未签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我在车间干了快一年,怎么出了事就成了‘临时工’?”几番沟通无果后,王姐将公司诉至临武县人民法院。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人民陪审员谢莎莎参与庭审、合议与调解,结合基层工作经验协助查明事实、释法说理,推动双方最终达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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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一场事故,陷入维权困境

事情发生在一个清晨。

当天早上7点多,王姐骑摩托车赶往厂里上班,行至厂门口附近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左手骨折。

事故发生后,王姐前往医院治疗,产生3万余元医疗费用。

但在后续协商过程中,公司称与王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拒绝承担工伤相关责任。

庭审中,公司一方的诉讼代理人称,原告王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她是临时招聘的劳务人员,按需安排工作,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工资也是按天结算,工伤赔偿无从谈起。”

面对大量的专业法律术语,王姐陷入茫然。

对于像王姐这样缺乏法律知识的普通劳动者,想要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实在太难了。

谢莎莎知道,这并不是个例,劳动争议案件中,太多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而陷入维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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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到临武社保中心调查相关材料。

一组证据,厘清劳动关系

庭审举证阶段,案件迎来转机。

王姐一方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从去年6月至今年9月,公司每月15号都会向其账户转账,备注明确写着“工资”,金额固定。

随后,同车间工友出庭作证,证明王姐平时与其一起打卡上班,由组长安排具体工作,加班也与大家一起进行。

看似零散的证据,逐渐还原了王姐实际工作的状态。

合议阶段,谢莎莎结合基层工作经历提出意见:银行流水反映了工资支付情况,工友证言、考勤记录等体现了日常管理关系,应当结合各项证据综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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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合议。

审判长结合证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他还提到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等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随着事实逐渐清晰,审判长敏锐察觉到公司一方的态度开始软化,于是提议进行调解。

一次调解,解开工伤心结

在调解环节,谢莎莎作为人民陪审员主动参与其中。

“王姐长期在车间工作,是公司运转的一份子。公司如果能够依法配合处理工伤待遇问题,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是在积极担负对劳动者的保障责任。反之,如果坚持诉讼,一旦败诉,公司不仅要承担赔偿,还影响了声誉,更加得不偿失。”

沟通中,谢莎莎结合案件情况释法说理,一番话戳中了公司方的顾虑,代理人当下便联系了公司负责人。

经过半小时沟通,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配合王姐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在一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期间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

调解协议达成,王姐的丈夫激动地握住审判人员的手,王姐则红了眼眶,哽咽着,一遍遍说着“谢谢”。

如今,距离案件处理已经过去4个月,王姐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经获批,身体也在逐步恢复。

对于谢莎莎而言,这次参审经历让她更加体会到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所在。

"每一次陪审,都是一次播撒正义的过程。"谢莎莎说,作为人民陪审员,能在具体案件里为普通劳动者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就是对这个身份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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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谢莎莎。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梁乔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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