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法条写在纸上,成效落在现场。
近日,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例’”系列报道,选取全省各地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结合《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还原真实解纷路径,为群众解纷导航,为基层治理支招。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彭丹 长沙报道
过去遇到纠纷,群众最怕什么?
不知道该找谁。劳动争议找哪个部门?医疗费用怎么协商?涉及法律问题又该问谁?一件事,往往要跑几个地方。
如今,这些问题有了一个共同的入口——综治中心。
2025年7月23日,湖北通城籍员工李诚在长沙县黄兴镇某企业宿舍突发疾病,随后转至武汉同济医院ICU接受治疗。因用工关系认定、医疗费用承担等问题,家属与企业产生分歧,争执逐渐升级。
人在湖北治疗,纠纷发生在湖南。怎么办?
7月28日,家属来到试运行的黄兴镇综治中心求助。
诉求登记后,中心没有让家属再去一个个部门“找人”,而是启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根据纠纷性质联动司法所、派出所及律师共同参与。
争议的焦点被一项项摆上桌面:双方究竟是什么用工关系?相关责任如何认定?已经产生和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法律问题由专业人员释明,现实困难摆到桌面协商,双方情绪也在沟通中逐渐缓和。
5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场涉及跨省就医、用工认定和医疗费用的纠纷,没有让群众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而是在一个中心内完成了从受理到调解的全过程。
这正是《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动“一站式”解纷机制落地的一个缩影。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统筹推动本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一站式”服务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范围,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的受理、转办、办理、督办、反馈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斌全解释,这起纠纷看似只是一次调解,背后体现的正是《条例》所明确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群众走进一扇门,诉求统一登记;遇到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综治中心根据纠纷性质协调相关力量共同介入。过去需要群众自己判断“该找谁”的事,如今变成由中心研判“谁来办、怎么办”。
变化的不只是少跑几趟路。
在黄兴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码、全程可溯”,从受理、转办到办理、反馈,各环节均纳入流程管理,并通过时限督办推动诉求及时处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中心采取“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整合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资源,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手段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婚姻家庭、欠资欠薪、房产物业等群众身边常见的纠纷,都能在这里找到相应的解纷路径。
更重要的变化,还发生在纠纷出现之前。
随着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汇集到同一平台,一些过去散落在不同部门、不同窗口的问题,有机会被重新观察和分析。哪些领域纠纷多发,哪些问题反复出现,哪些苗头需要提前介入,都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
李斌全介绍,从过去“多个部门、多个窗口”分别受理,到如今“一个中心、一窗受理、多方联动”,综治中心的作用已经不只是处理一件具体纠纷,更在于推动治理关口前移。
一扇门的背后,是解纷方式的变化。
群众不再为“一件事该找谁”四处奔波,部门也不再各管一段。能调解的及时调解,需要专业力量介入的及时联动,发现苗头的提前预警。
纠纷有了统一入口,化解也就有了更多可能。
这也是《条例》推动“一站式”服务进入综治中心的意义所在——让矛盾纠纷有人接、有人办、有人跟,把更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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