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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有说法|无人机“坠箭”猎杀野生动物,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孟诗琦 编辑:王艺卉 2026-08-12 15:32:1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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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8月12日讯(记者 肖依诺 实习生 孟诗琦)利用无人机挂载金属箭进入山林,发现猎物后从空中投射猎杀。8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利用无人机“坠箭”方式非法狩猎案引发关注。

2025年4月至10月,李某某、宁某某在邵阳市新邵县多地山林使用无人机“坠箭”、投射捕兽网等方式非法狩猎十余次,猎捕小麂、野猪等野生动物,用于售卖或食用。李某某还猎杀1只豹猫。

经认定,两人猎捕的小麂、华南兔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涉案价值6080元;豹猫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7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其中,李某某非法猎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依法从严惩处。

最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宁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责令二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非法狩猎案件162件。湖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非法狩猎犯罪手段呈现智能化、专业化趋势,部分犯罪分子利用无人机、热成像等设备追踪野生动物活动轨迹,增加了案件发现和查处难度。针对利用新型工具实施非法狩猎的行为,湖南法院将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协作,强化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机制,共同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孟诗琦

编辑:王艺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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