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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纷有“例”|百万借款“诉”转“调” “表姐夫”挽回了亲情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韩洋 2026-07-04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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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法条写在纸上,成效落在现场。

即日起,红网时刻新闻推出“解纷有‘例’”系列报道。选取全省各地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结合《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还原真实解纷路径,为群众解纷导航,为基层治理支招。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刘璇 长沙报道

一笔200万元的借款,牵连着表姐夫与小舅子之间的亲情。

在借款人严某经营不善、无力全额偿还后,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不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更让原本亲近的家族关系蒙上了阴影。

时间回溯到2016年。

李某在这一年出借200万元给表姐夫严某用于项目投资。后因严某经营不善,仅能陆续偿还部分本息,纠纷产生时仍欠本金72万元及近百万元利息。

面对这笔“剪不断理还乱”的债务,李某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

然而,一纸诉状并未让矛盾激化。

法院通过“诉仲调”机制将案件移送至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接手后,没有急于“分对错”,而是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精准把握住了两人“重亲情”的共同心理,最终促成李某在利息上做出大幅让步,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这起纠纷,表面上是民间借贷引发的经济冲突,实则更是亲情在金钱压力下的艰难维系。

如果只靠诉讼对簿公堂,即便判了胜负,亲情裂痕也可能难以弥补。而“诉仲调”机制恰恰提供了一个兼具“法律硬度”与“人情温度”的平台。

法院通过案件分流,将纠纷引导至更适宜调解的仲裁机构;调解中心则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背对背沟通”找准利益平衡点与情感共鸣点,最终化“争讼”为“协商”,修复了比金钱更重要的亲情。

这一解纷路径,正是《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精神的生动实践。

《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化解矛盾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以及其他合法途径进行。这相当于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份清晰的法律指引,引导大家从过去单一依赖诉讼,转向根据纠纷特点灵活选择更经济、更柔性的维权方式。“诉仲调”正是这一多元理念的制度化体现——将诉讼的权威性、仲裁的高效性与调解的灵活性深度融合,打破程序壁垒。

此外,《条例》第二十九条还规定,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单位对可以采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应当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这些非诉讼方式化解。雨花区法院将案件移送仲裁调解中心,正是履行了这一法定引导职责,把“调解挺在前面”,用更温和的手段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湘潭大学副教授黄艳好表示,对普通群众而言,《条例》中这些条款的意义在于,遇到纠纷不必只盯着“打官司”一条路。特别是在涉及亲友、邻里等关系时,诉讼虽然能分出输赢,但往往伤了和气。此时,主动向人民法院、综治中心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同意司法机关将案件分流至仲裁调解等非诉渠道,往往能用更低的成本、更快的速度,找到既合法理又合人情的解决方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编辑: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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