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创新打造“你学法我送票”普法品牌。

普法进校园。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周桥 长沙报道
7月1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陪伴湖南普法工作十余年的《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一旧一新之间,湖南普法工作开启新的“航程”。这既是全国率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地方立法,更是回应基层治理需要的一次重要更新。
从2011年到2026年,普法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持续拓宽,网络空间深度嵌入日常生活,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治理场景与法律适用需求。
为“解决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有必要立新废旧”,制定《办法》。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表示。湖南法治宣传教育将沿着构建责任体系、实施分类施策、创新宣传模式三条主线,进入新的制度运行阶段。

湘超赛场上,球迷挥舞着定制普法口号加油棒为球队助威。
让责任“看得见”——清单管理把普法从“抽象职责”变成“具体任务”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来,“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和理念日渐深入人心。10多年的实践中,“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已成为开展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现实中,原则清晰,执行却不一定精准到位。仍有部分单位将普法视为“被动任务”——集中组织几场活动,印发一批宣传册,悬挂几条横幅,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便完成了。
问题在于,虽然确立了“谁来普法”,但“普什么法、对谁普法、达到什么效果、履职不力谁负责”等决定普法成效的细节,处于模糊地带。
《办法》正是从这一痛点切入。它明确,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并于每年一月向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报告。
监督机制亦随之配套:对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发出普法提示,收到提示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并反馈。
“清单+报告+提示+整改”的链条,将宏观原则拆解为可逐条对照的待办事项,让履职过程从宽泛的口号变为可追溯的记录。
让法律“触手可及”——分层分类靶向普法,从“广覆盖”走向“精匹配”
从2011年到2026年,这十五年间,社会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是职业形态的精细化与多元化。
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这些依托平台运转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既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雇员,也并非纯粹的个体经营者。他们的劳动关系确认、职业伤害保障,早已不像过去“一纸合同”就能说清。
这就要求转变普法思路:不再假设受众是同质化的单一整体,而是正视不同人群所面临的截然不同的法律风险。
正因如此,《办法》聚焦关键人群与薄弱区域,开出“差异化处方”。
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办法》建立健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集体学法制度等,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青少年这一“未来多数”,《办法》则明确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责任,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集中式”向“常态化”延伸。

2025年湖南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场。
针对老年人与残疾人,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社会保障、婚姻家庭权益保护、预防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关注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明确开展涉劳动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涉外企业,普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涉外法治知识。
除了因人而异,《办法》还强调因地制宜。比如,在农村地区应加强乡村振兴、土地管理等法治宣传教育;在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应当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医院、车站等纠纷较为高发区域,则开展与场所特点、空间属性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

普法志愿者在基层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让普法“在身边”——从“节点发力”到“日常浸润”,法治融入群众生活轨迹
长期以来,依托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月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集中式普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也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与此同时,如何让法治教育从“集中发力”走向“常态延伸”,让法律知识在集中宣传之外依然保持可见、可感,成为普法深化的新课题。
《办法》在巩固既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日常流程,推动法治从“节点”走向“平常”。
比如,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法规规章通过后,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执法司法机关,也应通过组织观摩行政执法活动、公开审理案件、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普法。
多数人不会刻意搜索法律知识,但若法律常识能嵌入他们的出行动线与高频场景中,触达率便会显著提升。
于是,数字与公共空间也被同步激活。《办法》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建设省级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库,推动优质普法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平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沉浸式普法。

郴州创新“法治+快递”跨界普法新模式。
同时,新闻媒体与网络服务提供者须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电信业务、公共交通等经营者亦被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公益责任体系。
此外,《办法》还鼓励创作具有湖湘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产品,推动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周桥
编辑: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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