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薇灿 长沙报道
近日,知名财经大V任泽平因会员投资科技股巨亏1000余万元事件引发关注。
据流出的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一名会员称,“听了任泽平的建议,科技牛还在,千金难买牛回头,每次回调都是买入机会”,并表示因“满仓满融投资科技股”导致巨额亏损。
随后,任泽平公开回应称,相关投资行为系会员个人决策,“我们没有明确说看好哪只股票或建议买入,该学员自行配置的标的和加杠杆”。
争议随之而来:财经大V分享市场观点、开展投资培训,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没有直接推荐某只股票,是否就不构成“荐股”?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健认为,判断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关键不在于是否点名某只股票,而在于其提供的信息是否构成对证券市场走势、证券品种投资价值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并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
从“讲知识”到“给建议”,边界在哪里?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机构或者人员通过接受委托、举办讲座、发表文章、网络传播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
同时,监管规定明确,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从事面向公众的证券市场、证券品种走势分析、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业务,必须取得相应资格。
在司法实践中,证券知识培训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并非简单以形式区分。
罗健介绍,单纯讲授证券基础知识、投资理念、交易规则等内容,一般属于知识培训范畴,并不会直接影响投资者具体投资决策。
但如果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对市场热点、板块走势、个股买卖时机等进行分析预测,并据此影响投资者投资选择,就可能被认定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近期公布的“廖某强非法经营案”(案例编号:2026-03-1-169-001),就明确了这一认定规则。
该案中,被告人廖某强组织开展证券培训,除讲授证券理论知识外,还对市场热点、大盘走势、板块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提示相关个股买卖点。经主管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面向社会公众有偿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法院最终依据相关规则作出裁判。
不推荐个股,也可能涉嫌证券投资咨询?
那么,按照这一判断标准,任泽平的相关言论是否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罗健表示,这需要结合具体事实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是否推荐某只股票作出结论。
“推荐具体股票当然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但并不是只有推荐个股才构成证券投资咨询。”罗健说。
在实践中,对市场热点、大盘走势、行业板块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同样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
例如,向投资者表达某一板块仍处于上涨趋势、回调属于买入机会等观点,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某只股票,但如果面向公众、有偿提供,并足以影响投资者投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流出的聊天记录,会员提到“科技牛还在”“每次回调都是买入机会”等相关表述,涉及对科技板块未来走势的判断。
罗健认为,如果相关言论经过核实,且是在会员服务等有偿场景下向公众提供,对科技板块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的行为,存在被认定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风险。
财经内容传播,专业边界需要更加清晰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直播、社群等平台兴起,越来越多财经人士通过线上课程、会员服务、投资社群等方式传播市场观点。
相比传统证券投资咨询,互联网传播具有覆盖范围广、影响速度快等特点,也让“投资分享”和“投资建议”的边界更加受到关注。
罗健表示,对于财经人士而言,普及证券知识、分享经济观点本身并无问题,但如果从知识传播进一步延伸到针对市场走势、投资方向提供具有指向性的判断,就需要关注合规风险。
“投资者看到的是观点,市场监管关注的是其是否实质上提供了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罗健说。
在资本市场中,观点可以自由表达,但投资建议有资格门槛。如何在传播财经知识与开展证券服务之间划清界限,是每一个财经内容创作者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许蘩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