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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杨隆妙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2022-10-30 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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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隆妙,男,湖南中方人,1968年4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长。25年来,先后调处各种矛盾纠纷20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23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78起,群体性事情62起,调解成功率达99%。一直以来本着“依法管人,以情感人,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工作思路,恪尽职守,辛勤工作,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先后取得市里嘉奖2次,鹤城区嘉奖3次,市司法局先进个人2次,区司法局先进个人5次,所在的街道、乡镇获综治先进6次,带领的所取得全省十佳所1次、达标所1次、区先进所4次的成绩,荣获“市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勤于学习,强化自身业务素质

杨隆妙同志在凉亭坳司法所任所长期间,针对乡镇复杂的社情民意,面临这些问题可以说是“新媳妇上花轿,头一次”, 但是杨隆妙面对问题不畏缩,而是积极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确保当地和谐稳定。

二、依法管人,严格执行矫正规定

在工作实践中,杨隆妙同志发现矫正人员在入矫阶段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已经被法院判决完了,公安机关放人了,事情就此结束了。针对这一问题,他严把接收关在矫正初期即对矫正人员耐心讲解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矫正人员廖开敏刚来报到时有抵触情绪,他说“我的事法院已经判完了,公安都把我放了,你们司法所管那么多干啥,你给我盖个章就完了,以后我肯定不会再违法了,你也就别管我”,杨隆妙同志对他细心讲解,告诉他社区矫正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在高墙外的一种改造方法,在矫正期间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再次触犯法律,经过近2小时讲解,廖开敏终于从心里清楚了社区矫正的意义。他说“我真没想到社区矫正这么重要,我寻思公安都把我放了,也就没事了,就冲你们这么有责任心,我一定配合你们的工作。”廖开敏在矫正期间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三、能够深入群众,做到真正的服务群众

2013年11月29日下午6点多钟了,杨隆妙刚从办公室回到家中,电话响了,电话是当地社区主任打来的,他说“当地有80余人堵在重点项目施工现场,不准施工方的车辆通行。说是施工的车压坏了他们的线路,造成许多村民的家用电器受损要求赔偿。”杨隆妙接到电话晚饭顾不上吃上一口饭,就骑着摩托车赶往现场。到现场后,天己经黑了,冬天天寒地冻的,杨隆妙顾不上这些,第一时间进行情况了解,得知当地群众电线线路被施工方的车辆压坏碰了头,致使线路不通,居民电器受损,要求赔偿,但施工方面因老百姓多引起群体事件一直避而不见。后经过杨隆妙的努力,争取到领导的支持,一方面联系怀化电力部门及时抢修线路,确保居民的正常用电;另一方面联系施工方入户核实每户的损失,并及时给予赔偿,保障了群众的利益。

四、以情感人,促进矫正人员转化

杨隆妙同志在督促矫正人员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突出了人性化的管理,以情感人,促进矫正人员转化。在工作中,他尊重每名矫正人员,平等待人,尽力帮助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

矫正人员向接莲,因非法持有毒品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被裁定假释。杨隆妙同志在每月走访中,了解到矫正人员向接莲从监狱回来后一直没有工作,家中有2个小孩,一个小孩在读初中,一个在读小学,妻子在超市上班,一个月只有800元的工资,全家人住的房子是租来的,生活中经常靠其亲戚接济,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杨隆妙同志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司法局汇报,也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汇报。跑居委会、民政办、民政局,经过多方协调,最终为矫正人员向接莲解决了低保。向接莲在接到领取低保的通知时激动的对杨隆妙同志说:“谢谢你们,请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接受矫正,绝对不再违法犯事了。”杨隆妙同志笑着对他说:“谢谢就不用了,只要你好好改造,别再做违法的事了,这就是最好的谢谢”。

穿着整洁的司法警官制服,抚摸自己肩上的这枚庄严的司法肩章,杨隆妙同志感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因为她不仅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重托,也凝聚了上级领导和司法所战线的战友对每一名司法行政人的期望,因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和谐,人民群众需要平安。因此,杨隆妙同志在工作之余继续不懈努力,不断学习和探索,学习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新精神,做好做实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法规,突出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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