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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谷玉明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2022-10-29 2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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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玉明,男,白族,中共党员,1969年9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张家界市桑植县司法局空壳树司法所所长。他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恪守“忠诚、为民、崇法、担当”的司法行政职业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他经常这样说:“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任务,百姓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工作”,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这句话的真谛,先后被张家界团市委和桑植团县委评为优秀团干部,被桑植县人民政府授予嘉奖、二等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念好“和事经”,当好人民群众的“和事佬”

谷玉明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他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的良效。2020年9月8日,在司法所调解庭,谷玉明与瑞塔铺交警中队、涉事两村干部成功调处了一起有暴力倾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019年11月18日,在空壳树乡蓓蕾幼儿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石某某是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全家七口人,公公身患糖尿病八年之久,婆婆风湿关节炎卧床,自己在家带三个孩子,全家生活仅靠丈夫在外务工。彭某某是事故的次要受害方,身患尿毒症每月需透析四次,在本次事故中颅脑重度损伤,住院医疗费用共计28万元,伤残十级。肇事方家徒四壁、无可奈何,受害方还需治疗、情况危急。2020年9月7日,彭某某因一直拖欠医疗费用,自身重疾难以继续接受治疗,主动找司法所诉说苦处,言语中流露出打算“破罐破摔”的过激想法,欲杀害对方。面对眼前的现状,一方经济条件极差,无力支付赔偿费用,另一方又急需要钱继续治疗,更严重的是彭某某情绪激昂,有暴力倾向,扬言不赔偿就要采取报复行动。苗头就是命令,化解就是责任。要妥善及时解决好此纠纷,关键在于一方要拿得出来钱,另一方又要愿意让步,从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看,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谷玉明投身调解历经了六个多小时,期间通过讲道理、拉家常,还给石某某的其他亲属做思想工作,大家一起想办法帮助石某筹措资金,最后在法、理、情的有机结合之下,石某某给彭某某适当赔偿4万元,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司法所考虑当事人双方家庭及其困难,还从民政部门分别为他们争取了2000元的救济金,给当事人双方一起安排了一餐“和气”饭,终于将矛盾消化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法治周刊栏目专门进行了采访报道。20多年来,谷玉明共指导和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5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谷玉明所在的空壳树乡,连续3年来成为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到省里集访的“三无乡镇”。

耕好“责任田”,成为司法行政的“精锐兵”

谷玉明致力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在建立健全乡村三级调解网络上下功夫,严格评选高素质人民调解员,每月认真开展1次调委主任培训,深入组织各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谷玉明结合实际成立了人民调解庭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时调整充实高素质人民调解员,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场所固定,人员落实,工作到位。目前全乡各村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基本做到了标牌、标识、印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形成了严密的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各种信息反馈及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了解辖区内民间纠纷动向,利用纠纷信息员上报的信息及调委主任例会相互交流沟通及时掌握纠纷线索,共同调处矛盾纠纷,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根据排查梳理出的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一案一表的形式进行统计汇总,建立了重大纠纷登记及时上报制度,制定了防范和调处工作措施,结合案例认真分析主要民间纠纷根源,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对梳理排查出的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重点纠纷解决在本乡,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纠纷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跟踪调处,稳住民心,落实调处单位和责任人,保证了近年来全乡无1例违法调解案件发生,无1起当事人认为调解不合理上访事件发生,无1例民转型案件发生,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要务。

架起“连心桥”,做好特殊人群的“贴心人”

在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中,谷玉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把好“接茬关”和“安置关”两道关口,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思想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初,谷玉明从竹叶坪司法所调到空壳树司法所,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打架被广东法院判缓刑5年,需到2019年才能解除社区矫正。陈某从广东中山每月回来到乡司法所报到,来回一次费用要上千元。通过深入调查了解,陈某父母离异,而他12岁就独自出门,家中无房,常年在外流浪和务工,其父亲也是常年在外务工无家可归。针对陈某的特殊情况,因其妻子、孩子跟他一起均在广东中山市生活,为减轻他的家庭负担,作为监管责任人,先叫他自己与广东中山市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并将其社区矫正居住变更到中山去,但中山市社区矫正机构没有接收;谷玉明得知情况后,迅速向局党组报告,并征得局党组同意,与县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一起去中山市社区矫正机构对接,将陈某社区矫正由户籍地转到他当时的务工所在地广东中山市。后通过多次对接,完成了陈某的居住变更工作,开创了张家界市由矫正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跨省异地办理居住变更的先河,也为陈某节约了数万元的费用。后来,谷玉明又借助脱贫攻坚政策,通过与乡村协调,为其父子(其妻女户口不在本地)在瑞塔铺安置点争取到了一套安置房指标。其间,进村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时发现陈某患上尿毒症,又为其争取低保资金。2019年,他为1名在长沙读书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彭某奔赴长沙与省社区矫正局、长沙县社区矫正机构对接,想帮助彭某完成社区矫正居住变更,并经常通过微信与其“交心” ,鼓励他加强学习,踏实做人,积极融入社会。2021年8月11日,彭某最终按期解除社区矫正。他用实际行动为特殊人群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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