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峰,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衡东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该同志2015年由衡东县纪委副书记转任县司法局长,主持司法行政全面工作至今。该同志任职七年来,政治站位高,在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行政精神,履职尽责、创新担当、务实笃行、严于律己,带领衡东司法行政取得新发展、实现新飞跃。
一、政治坚定带好队伍。该同志政治敏锐性强,党性修养好,具有非常强的组织和全局观念,忠实履行局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以及推动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挥表率作用,努力打造衡东司法行政铁军,着眼队伍长远建设,注重通过政治和业务学习铸造过硬素质,平时和精细化考核推动业务能力,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培养锻炼干部,巩固和强化基层基础,组织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等举措。着力培养传承一批国省市岗位能手,分期分批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坚持厚爱,关心爱护干部职工成长发展。
二、脚踏实地干好事业。该同志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坚决做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组织推动者、引领示范者,切实执行职责。一是圆满完成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个改革: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合并,重新组建新的司法局,形成机关内设机构“9+2”、二级和派出机构“4+17”的新布局,找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新定位,协助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二是无缝对接“六五”、“七五”普法的两个规划:开展“六五”后半段和整个“七五”普法的对接、工作延续,学法考核关键指标性“三率”(参学、参考、通过率)连年名列全市前茅。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建设,县城法治文化广场列入省法治文化精品示范工程。以法治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为抓手,累计成功创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1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依法治校示范校15个等。三是不断增强公共法律供给的三个服务:一抓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4件、接待法律咨询15802人次,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各级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连续四年名列全市前茅。二抓人民调解为民解心事。开展人民调解公共服务,没有因调处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集体性上访案件。建设调解队伍,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育毛传政等全国模范调解能手,推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 开展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完成全县256个村(社区)村规民约法制审核。三抓行业管理为民办难事。依法管理全县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业,以便民惠民导向,推动公证行业改革,优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提高司法鉴定人素养,县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5711件,楚云律师事务所和凌云、大众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3282件,阳光、中天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2901件。四是始终抓牢法治主业开展的四个重点:一筑牢特殊管控基础。依法管理社区矫正,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02人,创造上级认可的 “架构最完善,执法最规范,效果最明显”的“衡东模式”。重视信息化,聚力智慧矫正建设试点,成为全省第一批、全市第一个智慧矫正建成县。引导利用全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无偿提供远程探视服务。开展刑释衔接安置帮教,指导督促按管理系统要求规范操作,协助乡镇做好衔接和帮教刑释人员1832人。二筑牢依法行政基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被省委改革办作为全省唯一的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进行推荐。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进一步完善全县行政执法的制度、队伍、效能、监督、考评,牵头组织全县4批次200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全省统考,1500余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三筑牢法制审核基础。认真细致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的2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登记、编号、报备、公布“四统一”,开展4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县政府等名义签订各类合同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108件,严格审查各类会议纪要和涉法文件,审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161件、其他涉法文件245件等。四筑牢行政救济基础。保质保量组织完成全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诉讼化解争议,畅通复议诉讼主渠道作用。坚持有案必受、受案必审。依法接收办理公民、法人等各类行政复议案件90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24件。
在该同志的组织带领下,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硕果累累:该县2016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县司法局2019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省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等等。该同志个人多次被县委评为模范共产党员,被县政府记三等功和嘉奖,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等荣誉。
三、作风正派守好廉洁。该同志修身律己、心系群众、保持清正廉洁作风。时刻挺纪在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积极带头抓党风廉政,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把自己置身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下,让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常态、成为习惯。增强法治意识,守护法治底线,依法办事和廉洁用权。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