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原法制办并入县政府办后机构不强、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经市委编委办批复同意,于2016年11月设立县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后因政府机构改革于2019年整体划转县司法局。该中心实有在编在岗人员6人,均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除中心本身职责外,还主要承担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业务工作。该中心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始终奋战在法治工作第一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法治保障,因工作成绩突出,安乡县于2016年、2019年两年被评为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于2015年、2017年被评为全市先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于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
一、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决策法治化
加强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核。文件合同所涉法律门类十分广泛,每审核一个合同、出具一条法律意见都是大量查证相关法律法规之后结合实际作出的论证。近年来,累计审查各类政府文件合同460余份,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200多条,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民办学校引进、殡仪馆搬迁等重大合同和行政决策,所提法律意见得到了领导采纳和认可,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很好的参谋作用。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42号)规定,该中心严把“制发”入口,对规范性文件发文主体资格进行清理,确认有发文资格的部门单位及乡镇共42家;严格“清理”出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每两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及时对违反上级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实际不需要执行的74份规范性文件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处理意见,极大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着力做实重大决策全程法律服务。该中心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43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关于珊珀湖收回、耕地保护、规范电动车管理等专题会议60余次,将法律服务贯穿
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全过程,最大程度为县领导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程序的严格性,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核中听取专业意见。
二、坚持多措并举,确保纠纷化解实效化
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五年以来,该中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其中立案受理53件,不予受理3件;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2件,为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向相关领导请示汇报,湖南杨家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珊珀湖行政收回等重大影响案件,均由相关分管县领导代表政府出庭应诉。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切实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贡献。
推进珊珀湖养殖使用权收回。2017年9月,珊珀湖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被生态环境部、省、市督办,为了从源头治理好“母亲湖”,该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认真梳理证据、法律依据,理清了基本事实,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依法收回珊珀湖养殖使用权的工作思路。由于时间跨度近二十年且情况复杂,法律规定不明确,工作开展比较棘手,从理清事实、依法论证、协商谈判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经2年多时间,法院最终支持了县政府的收回决定,并通过执行将珊珀湖正式移交给县政府,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县委、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服务于民。安乡县金安花园小区业主多次采取拉横幅、堵门等方式在县委县政府集访,要求解决房屋产权问题。为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县里专门成立了问题楼盘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并由该中心负责房屋解除查封工作。该中心临危受命,肩负186户业主重托,先后派人6次出差长沙、湘潭两地,积极向执行法院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同时与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多次协调,并全方位收集证据参与法院组织的听证会,历时半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最终小区全部解除查封,业主顺利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县委、县政府的良好形象,同时也确保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坚持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提高行政执法精度。一是为优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管理,梳理确认全县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共41家,组织执法资格考试,集中换发执法证并录入指定系统,推动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全县持有执法证人数为1074人;二是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的文件,并印发《执法流程图》《执法格式文本》,为各单位规范执法程序提供参考,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存在问题,编制《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供各单位学习参考,指导各单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事关政府公信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为此,我县出台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制度,并要求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每月对各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模式,2020年专项督查6次24个单位,印发督查通报6期;同时每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30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环节,对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确保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提升为民执法温度。推行包容审慎等柔性执法方式,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首次轻微免罚制度,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予以免罚,确保处罚决定公正合理;集中清理“奇葩证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自清自查工作,共清理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5项并公布,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