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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一酒店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案

来源:湖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编辑:徐箐梓 2022-03-16 16: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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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6日,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株洲××大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的客房间中提供的《电视节目单》只有42套节目,打开电视后发现实际电视节目有51套,当事人在没有申报取得有效《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安装了3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解码和传输了凤凰资讯台、“FOXNEW台”、“RT电视台”、“Discovery探索频道”、“博斯运动II台”、“龙华洋片台”、“阳光卫视”、“DW”、“星空台”等9个境外电视节目到酒店各客房供旅客收看。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发布,2013年7月18日修订)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应当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再购买设备进行安装,且其接收的电视节目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2018年11月16日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调查与处理】

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虽然持有可以传送凤凰中文及凤凰资讯两个境外电视频道的《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但是在到期后没有申请延续。在2017年10月,因原有的卫星接收设备老化,不能再使用,当事人与张传信签订了《卫星电视接收合同》,约定由张传信为当事人提供解码技术及新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在酒店内接收5套收费境外电视节目(HBO、亚洲新闻、国际体育、好莱坞、探索发现)(2200元/节目.年,合计11000元/年),并赠送另外5套(星空卫视、阳光卫视、福克斯新闻频道、龙华洋片台、DW台)节目共计10套,因技术原因,酒店内实际接收的境外频道有9个。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应当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再购买设备进行安装,且其接收的电视节目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在许可证过期后,自行安装和使用其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应当认定为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2018年11月13日,该案经株洲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集体讨论决定:没收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9套,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湖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编辑:徐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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