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李赛凤 任晔 陈珉颖 长沙报道
今天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烈士公园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正式实施。
《通告》中明确提出了9个“禁止”,首条中就表示,禁止在湖南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内从事唱歌、跳舞、体育锻炼、赌博等一切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湖南烈士纪念塔的保护范围是以塔台直角为基点,东、西、北三向延伸至最低一级踏步,南向延伸至宽坪(花坛)南缘,包含四向踏步内的树林、草坪和湖南烈士公园纪念亭。
另外8个“禁止”为:
禁止在园内主干道、交叉路口进行唱歌、跳舞、体育锻炼等影响路面畅通和游客安全的聚集性活动。
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园内举办相亲、体育比赛、展览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公园内举办重大公益类群众性活动,须依相应规定经公园管理机构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园内开设商业和服务摊点;禁止在园内进行流动兜售。
禁止在年嘉湖、跃进湖等水域进行游泳、捕鱼、垂钓等扰乱公园管理秩序的行为。
禁止除老年人、残疾人代步车和儿童车、工作用车之外的机动车辆入园。禁止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入园。
禁止从事偷盗树木花草、损伤树木、践踏绿地、设置广告牌、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破坏树木支架、破坏绿化带栏杆、破坏绿化给排水等损害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槟榔渣、随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乱倒垃圾、乱倒废油和污水等破坏公共卫生环境的行为。
严禁在公园禁止吸烟的室内场所吸烟。严禁噪声扰民。在公园内实施产生噪声的文娱、体育、经营等活动应远离办公、住宅区域,音量昼间(6:00至22:00)须控制在60分贝以下,夜间(22:00至次日6:00)须控制在50分贝以下。
《通告》中还对在烈士公园内进行锻炼的游客活动时间有了明确规定。锻炼团队应遵守公园的时间管理规定,保证游客的正常游园环境。上午活动时间为6:30至9:30,晚上活动时间须于9:30前结束。遇重大活动日,时间另行通知。
“烈士塔是个庄重的地方,我认为这个新规的出台,它的初衷是体现对烈士的尊重。”市民刘女士还表示,在不同时间段控制活动音量既让锻炼的游客得到了放松,也考虑到了其他市民的感受。
“我还是希望能够延长锻炼的时间。”60岁的湛先生每天都会带着自己88岁的母亲来到烈士公园进行锻炼。他希望能够在不影响附近居民工作生活的地方,延长锻炼的时间。“因为有时候毕竟很多老人晚上来到公园的时间没那么早,也就不能在9点半前结束。”湛先生说。
湖南烈士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李炼表示,烈士公园作为长沙市的“绿肺”,深受市民们的喜爱。“这个法规的出台让我们公园管理方有了一个执法的依据。”李炼希望通过这一《通告》的加持,更好地做好公园管理工作,既能保持公园的庄严肃穆,又能为游客提供舒心开心的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李赛凤 任晔 陈珉颖
编辑:张立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