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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长沙县公证处“十大”便民措施出台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李利湘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1-04-22 11: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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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普法网(通讯员 李利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十五周年,长沙县公证处以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围绕深化公证机制改革,通过“互联网+公证”,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在提高公证质量,防范公证风险,服务县域民生方面成效凸显。

近年来,随着基层群众法律意识逐步提高,长沙县公证处针对征地拆迁、扶贫开发、金融等工作,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预防和化解纠纷的作用,专业融入,理性参与,实地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数百余起。针对县域偏远乡镇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县公证处组织开展网上预约、上门公证等优质服务,大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为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长沙县公证处推出“十大”便民利民举措,把队伍教育整顿实效转化为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1.落实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等各种途径咨询,提供耐心、专业、详尽、一致的公证咨询服务,切实为群众解难释疑和提供有效的办证指引。

2.落实“首问责任制”。公证员作为首次接待来访服务对象的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咨询或申请办理的相关公证事项负责到底,为群众提供更直接、更明确、更负责的公证法律服务。

3.推行延时服务。提升公证人员岗位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做到365天不间断服务,实行节假日预约办证,确保人民群众的需求能随时得到响应。

4.落实“减证便民”服务。积极落实“减证便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公证人员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能获取政务数据信息或可进行在线核查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积极与社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搭建核实平台,在办理继承公证时由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无需当事人另行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让公证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5.进一步扩展延伸服务。持续为群众开展产权登记代办等延伸业务,减少中间环节,省去市民来回跑、排长队、问窗口、等结果的麻烦,通过公证与不动产登记无缝对接,实现公证在不动产继承领域一站式服务。

6.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民商事公证事项,群众“最多跑一次”,公证文书立等可取。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公证书邮寄送达等。

7.深入拓展“公证进企业、进社区”服务。组织公证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定期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实现公证互动“零距离”,及时掌握企业、群众的公证需求和业务发展新动态;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大讲堂”系列活动,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和实际案例,定期开展民法典宣讲及专题讲座,以案说法为群众提供法律参考和公证指引,使群众了解公证的重要作用,懂得通过公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实施遗嘱登记预约服务。开通遗嘱公证的预约登记,及时安排公证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一对一咨询和预约办理。

9.延续贴心公证服务。为生活困难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为防疫工作者、退役军人、弱势群体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公证需求,对新型、复杂疑难或涉及重大财产关系的公证事项预先设计整体方案,为群众进行个案分析,提供相关的公证法律意见和可行性建议,有效解决公证难题。

10.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当事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听取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李利湘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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