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调解现场。
湖南普法网讯(记者 袁平 通讯员 向君 吴湘颖)3月30日,洞口县渣坪乡下洞村谢某武方与本乡客溪村刘某方因三块墓碑地址发生坟山纠纷且有一触即发群体性事件态势。渣坪乡政府、司法所及两村调委会工作人员通力合作调解,至31日,纠纷得以及时平息,周边群众纷纷点赞。
3月30日,退休老职工谢某武接到客溪村刘某方的电话,要求其立即把坐落在客溪村境内螃蟹行处墓地所立的新墓碑拆除,否则,刘某方将把该墓碑打烂。谢某武接到电话后,心急如焚,与其弟火速赶到渣坪乡政府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闻讯后,主动把信访方邀至司法所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情况基本了解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向乡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一边与刘某方取得联系并约定31日前往现场进行调处。
3月31日,渣坪乡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两村调委会及当事双方一同赶往螃蟹行祖坟争执现场途中,双方仍各执己见,争议不下,刘某方十余人口口声声如得不到合理处理,必打烂谢某武方所埋的墓碑。到达现场后,经过工作人员对现场的仔细勘察、调查了解和对刘某方的劝说、解释工作,刘某方对三块中的正中一块墓碑的选址没有异议,可对另周边两块墓碑的选址仍有争议。
秉着尊重事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场工作人员从法、理、情、传统习惯和公序良俗等方面对谢某方也进行了详尽解释和劝说,最终,谢某方放弃了原来的观点和想法。
最后结果:三块墓碑,中间那块属于谢某武方,两边两块墓碑拆除且任何一方日后均不得在被拆除后的墓碑墓地上方再新葬祖坟。
至此,祖坟地归属明确,后遗症消除,一起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袁平 向君 吴湘颖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