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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2800元就可查到任何人的行动轨迹? 小心别被骗!

来源:正义网 作者:张熠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1-03-23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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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3月22日电(通讯员 张熠)你是否在网络上看到过“只要输入手机号码就能获取行动轨迹”的广告?是否也产生过探知对他人位置信息的需求?近日,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李女士(化名)因怀疑丈夫出轨,在某搜索平台上使用“查询行动轨迹”相关服务,不料被骗。

李女士今年40多岁,与丈夫感情出现了裂痕。2020年9月9日,李女士的丈夫再一次凌晨才回到家,她觉得可疑便想找人查询丈夫的行动轨迹。李女士在某搜索平台上看到关于“查询别人行动轨迹”的信息,看到一个标榜能提供该服务的微信号,便申请添加对方为好友。当日凌晨6点,对方回复李女士称只要提供相关信息,便可以查询到任何人的行动轨迹,总共费用是2800元。

听到这里,李女士立即发过去丈夫的相关信息,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先行支付了1400元定金。不一会儿,她便收到了一个所谓的包含轨迹信息的链接,点开一看,发现需要提取密码。对方告诉李女士,想要提取码需要支付剩下的1400元。但是当李女士支付完剩下的钱款后,对方又称怕其泄露信息,需要交纳28000元的保证金。李女士又一次相信了对方,转账28000元。然而她左等右等依然没有等到提取码。当天下午14时,李女士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查,李女士添加的微信好友真名为韩某。2020年9月初,韩某在网上看到有人使用“提供手机轨迹”的方法诈骗,因为参加网络赌博手头紧张,便也想通过这个方法骗钱。于是,韩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微信号,又在网上将他“新购买的微信号”与“手机轨迹查询服务”等关键字进行关联,等待被害人上钩。韩某诈骗到的钱款并不直接进入他的账户,而是经过他人银行卡二次转账后进入他的支付宝账号。“我怕直接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被查到。”韩某供称。

检察官认为,本案系电信诈骗,韩某虚构可帮忙查询报警人丈夫行动轨迹和避免报警人泄露查询内容为由,骗取报警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021年3月12日,韩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源:正义网

作者:张熠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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