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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我息息相关 湖南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有这些新变化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何青 编辑:张立 2021-03-17 2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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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17日讯(记者 刘玉先 何青)3月17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湖南实际出发,致力于解决湖南行政复议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集中职责,避免人民群众“来回跑”

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方面,为确保全省上下基本一致,避免由于规定不明确导致人民群众“来回跑”,《实施意见》对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案件管辖范围作了详细划分,对十余家中央在湘单位的案件管辖问题予以明确。

《实施意见》明确,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同时,为确保改革与法治相衔接,《实施意见》规定“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健全机制,从湖南实际情况出发

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建设“智慧复议”,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在线办案流程,实现数据汇聚、精准分析的在线指导监督能力。

补齐短板,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

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方面,在不违背机构编制、财政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意见》重点就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办案设施和经费保障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意见,目的是“补短板”“强弱项”。

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安排事业编制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单独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得委托或者变相委托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加强办案设备保障,《实施意见》明确,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便民原则,设立符合办案工作需要的业务用房,配齐办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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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先 何青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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