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安司法所“线上+线下”开展3.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彭恋)“网购商品在签收前被损坏,损失由卖家承担。”“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合理的合同可以撤销。”3月15日上午,在浏阳市永安镇各微信群,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微视频在火热转发播放。
为全方位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永安镇法律顾问团成员傅练专通过录制普法微视频,以更加生动活泼的内容和形式,深入解读民法典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相关规定,以此扩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覆盖面,营造出良好的网络宣传氛围。
与此同时,线下法治宣讲也在同步进行,通过进集镇、进学校、进村组等,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迅速掀起一波学习热潮。
在捞刀河沿河风光带,浏阳市司法局永安司法所联合永安镇财政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城镇建设管理办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诚信广场的主题文化,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给驻足停留的居民讲解民法典、非法集资、禁毒、交通安全等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永安镇彩虹志愿者协会的红马甲们也纷纷走上街头,给过往行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永安镇各村结合党员活动、屋场座谈会等,宣讲民法典、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全民互动,共同关注民法典发布之后的第一个“3.15”,共同“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彭恋
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