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现场指挥买受人搬运机械设备。
湖南普法网讯( 通讯员 张轶强)株洲某机械公司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公司所有机械设备被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买受人刘某以552万元的最高价竞得。然而,让刘某没有想到的是,其在搬离机械设备过程中却遭到了数十人的阻拦,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顺利交付。刘某束手无策,只好向法院求助。
原来,这次拍卖的所有机械设备都办理了抵押登记,而该机械公司负债本金高达5000余万元,债权人多达200余人,拍卖款无法偿还所有债务,甚至连抵押权人的债权都无法全部实现。数十名债权人得知该公司的机械设备被拍卖后,纷纷前往公司门口采取堵门的方式阻挠买受人搬离机械设备,试图以此达到分配拍卖款的目的。
因这200余人的案件分别涉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和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三个法院,且该机械公司办公地点位于荷塘区,如仅靠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己之力,协调难度非常大,故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立即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同执行。为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拍卖物顺利交付,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发挥协调和统筹优势,成立协同执行工作小组,由三个法院协同执行。
协同执行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依法制定了拍卖款分配方案,对债权人耐心说理,并到现场指挥买受人搬运机械设备。在三个法院的共同协调配合下,现场交付秩序井然。目前,买受人已经将竞得的机械设备全部搬离,拍卖物实现顺利交付。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张轶强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