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志愿者为村民讲解选举流程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孟强)“我们可以参加村干部的选举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1月26日,在南县华阁镇天然港村,二十余名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逐一发放《选举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各类法律宣传手册,重点就村民关心的换届选举程序、工作原则、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告知破坏选举秩序、散布谣言、寻衅滋事、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次上门普法让我意识到了依法选举的重要性,我一定会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投出神圣的一票。”村民李嗲嗲说。
据悉,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南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覆盖、多维度做好与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县十二个乡镇司法所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喇叭”喊话、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惑。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举办法治讲座6场,解答相关咨询180余人次。
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孟强
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