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驾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检,不摇号、不限购、不限行,这是北京城市中迅速增加的老年代步车现实情况。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乱象频发,成为交通治理的“盲区”(据1月23日《新京报》)。
日前,多起与老年代步车相关的交通事故被披露,老年代步车这一“灰色存在”日渐显出与现代城市交通秩序的格格不入。据媒体报道,内蒙古赤峰近日发生一辆老年代步车与二轮电动车、小型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3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无独有偶,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交警查获一起老年代步车醉驾案件,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在当前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也有代表和委员对老年代步车乱象表示关注。
是时候给“横行”的老年代步车踩下刹车了!
当前在很多城市里随处可见贴着“自用”“接孩子”等标签的代步车随意占据机动车道,挤占停车位,甚至发生交通事故,老年代步车危害的不仅是城市交通管理秩序,更是社会大众的出行安全。老年代步车本为低速电动车的一种,因为其形似四轮机动车,驾驶方便易于操作备受老年群体喜爱。还有人做起了拉客接活的营运生意。其实工信部等六部门201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就已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速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然而通知并未有效止住老年代步车乱象。
老年代步车频现街头有一条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于,它有市场需求。老年代步车相较于轿车价格低廉,驾驶操作方便,相较于自行车、一般电动车可以防风挡雨,接送孩子方便,很好地满足了老年人日常出行、买菜接娃等“最后一公里”的需求。
但是,要管好这些老年代步车,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众所周知,老年代步车上路无需申领牌照,购车后即可上路,方便了购车人和用车人,但其监管隐患不可忽视。老年代步车没有按照对机动车管理的要求办理市场准入,驾驶人和车辆也没有实行证照管理,直接带来代步车查处难,车祸事故后追踪难等系列问题。
代步车的法律属性不明,一旦发生事故对其执法依据不足。老年代步车从车辆构造属性来看并不符合机动车标准,带来交通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足、责任认定困难等问题。在2020年5月山东淄博的一起老年代步车醉驾事件中,驾驶人被判处危险驾驶罪,而老人却辩解称“不是机动车凭啥管我”。
更为可怕的是,一些使用代步车的驾驶人法律意识薄弱,驾驶中抢道占道、随意变道的情况屡见不鲜。有些年长的驾驶人在听力、视力、反应能力等方面不够灵敏,驾驶车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实中,还存在随意改装老年代步车的现象,甚至有的电动车加装高电压电瓶提速,极易引发火灾隐患。
我国多数城市都加大了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力度,如北京、云南等多地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笔者认为,治理老年代步车乱象并非一禁了之,还应疏堵结合,强化源头治理,只有把治理举措前置,从生产端口入手才能避免末端“游击战”整治行动的尴尬。
首先,需要正视老年群体的出行需求。我国老年群体将突破3亿,尤其是在没有地铁的偏远地区以及二三线城市,老年群体短距离代步需求非常显著,与其一刀切地禁止不如推出安全可行的替代方案。其次,强化对低速电动车生产标准的规范和市场准入规范。强化对代步车质量参数、行驶速度等方面的严格监管,避免“准生产”与“不准上路”的矛盾产生。更要严禁对代步车的各种魔改,限制代步车高速行驶,防止“马路杀手”街头横行。第三,要加快建立规范明确老年代步车的法律属性和监管部门,让交通执法权责明晰、有法可依。并要强化对老年代步车登记备案以及发放证件号牌,限制高龄老人、特殊疾病者危险上路等。对于老年代步车进行商业营运的行为,更要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