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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11-30 16: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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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司发通〔2020〕46号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为开展好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2020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2020年全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今年将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场活动的方式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协调。12月3日安排“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安排7个分场主题活动,由相关责任单位分专题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超过200人的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主办)

12月3日下午,在长沙举行“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纪念第7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展示我省“七五”普法和今年依法治省取得的成就。本次活动采用“5G连线,省市联动,千屏直播,万屏联播”的形式举行。突出全省一盘棋,主分会场结合与主会场内外结合的特点。省里设主会场,通过宪法宣誓、法治文艺节目展演和颁奖等形式,回顾湖南“七五”普法和2020年法治建设成就。市州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在宪法宣誓、领导讲话等环节保持一致,形成全省共同举行宪法宣誓的场景。(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宪法学习宣传分场主题活动

根据党中央关于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有关精神,2020年“宪法宣传周”举办七场分主题活动,分别是: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

各分主题由省司法厅牵头统筹,各责任单位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策划特色鲜明的全省性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分主题活动既可在长沙举办,也可委托地方承办,具体时间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要综合考虑地方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既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法治宣传活动。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省工商联组织开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专场。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全省工会“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省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省总工会。

2.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组织开展厅级干部学法考法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各市州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4.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好中小学校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由各地司法局商驻军单位实施。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三)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开展万屏联播宣传宪法。(省司法厅)

2.开展宪法宣传全省联播和直播活动。(省司法厅)

3.在长沙公交和车站进行宪法宣传。(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

4.2020年全省厅级干部学法考试。(省司法厅、各市州司法局)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五、宣传报道

1.请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潇湘晨报及所属网络新媒体平台转载主要中央媒体报道。

2.请湖南广播电视台做好各市州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报道。

3.请湖南日报、湖南广播电视台、红网、潇湘晨报及所属网络新媒体平台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海报)。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要结合“七五”普法成效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当地“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请各市州司法局,各责任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省司法厅。(联系人:曹为,联系电话:0731-84586173,邮箱:fzxc168@163.com,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附件:

2020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活动方案.doc

2020年全省厅级干部学法考试方案.doc

2020年湖南省厅级干部学法人员统计表.doc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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