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张拥军)近日,株洲芦淞法院到醴陵市某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一起行政强制案。
原告柳某系醴陵市国瓷街道某村村民,在该村建有一栋三层房屋,被告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职权过程中,发现原告柳某该房屋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遂向柳某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柳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违法。
立案后,办案法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本案的争议核心焦点为:被告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是否违法。
为客观公正的审理本案,2020年9月4日,合议庭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对房屋的具体位置、是否办证、房屋现状等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开展巡回审判,合议庭就地评议后,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自2019年5月株洲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为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积极发挥审判教育作用,深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芦淞法院行政庭强力推进巡回审判,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进一步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红网
作者:张拥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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