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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湖南4个地区(项目)被正式认定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

来源:红网 作者:叶琴 邓昌学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0-08-21 1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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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讯(记者 叶琴 通讯员 邓昌学)8月17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省益阳市、资兴市和邵阳市(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被认定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

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创下多个“全国首个”:出台全国首部省级行政程序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率先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人民日报》曾头版头条推介湖南推进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称之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

此次湖南入选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是各地区各部门多年来努力和积累的结果。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相关链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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