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司法局、北湖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七团队深入人民路街道举办社区矫正法讲座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袁莲花 李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连日来,郴州市司法局、北湖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团队结合“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在身边”专项活动,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掀起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热潮。
5月20日,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十团队、燕泉司法所深入燕泉街道振兴桥社区举办《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给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代表阐述了颁布实施《社区矫正法》的意义。重点从社区矫正的性质目的、对象方法、权利义务、主管部门和监督机关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估考察程序、接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使与会人员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月21日,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七团队、人民路司法所走进人民西路社区、飞机坪社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现场耐心解答了居民群众关于如何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预防犯罪有什么作用等相关问题。同时邀请专职律师为街道干部解读《社区矫正法》,重点讲解了基层政府、村(社区)在该法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对新法实施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需注意的重难点、区别于“老办法、老规定”的关键点、新法规定的新增点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易被忽略的知识点进行了梳理阐释,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5月25日,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九团队、北湖司法所来到北湖街道同心桥村委会举办《社区矫正法》普法课堂,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鼓励村民们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5月28日,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第五团队、涌泉司法所深入涌泉街道柏树下社区、船洞社区、郴州市水利局举办“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在身边”活动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各部门应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宣传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宣传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郴州市司法局、北湖区司法局通过持续有效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郴州、法治郴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袁莲花 李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