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交警劝导教育群众安全佩戴“头盔”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沈浩然 刘光景 陈翔)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增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津市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部署,强力整治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过往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安全劝导教育。结合整治行动,交警大队还积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知识大宣传,执勤交警耐心为群众讲解“一盔一带”的交通安全知识,让群众知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大幅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对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自活动开展以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397起,经主要道路抽样调查,摩托车驾乘人带帽率达83%,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带帽率达60%。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强“一盔一带”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津市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沈浩然 刘光景 陈翔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