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封条。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张轶强)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安排两名干警远赴海南,对海南省文昌市昌洒镇某小区一处涉案房产首次加装电子封条,对涉案房产形成全天候监控、取证。据悉,这也是湖南法院首次对湖南省外的房产使用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也称“电子查封器”,具有加装牢固、实时监控与自动报警等智能化特点。电子封条与纸质封条大不相同,它能有效将门把手牢牢固定在内,要想打开房门,必须事先将其拆除,因此能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涉案房产,有效保障房产拍卖后顺利交付。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可以通过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案件信息以及执行法官联系方式。电子封条还可对涉案房产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如果有人肆意破坏,它会立即发起语音警告,同时会自动拍照留存证据,将破坏者的照片第一时间传给执行法官,有利于法院及时对恶意破坏者进行精准、有效打击。
本案中,被告宋某因债务纠纷一案被天元法院判决偿还原告颜某借款本金27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未履行生效判决,在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又一直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为保障后续司法拍卖程序顺利进行,天元法院遂根据颜某提供的线索使用电子封条查封了宋某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的房屋一套。
近年来,天元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创新力度,充分挖掘执行指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使用移动执行APP,不断向科技要警力,在创新中求实效。下一步,天元法院将大力推广电子封条的广泛应用,通过科技手段助力智慧执行,致力打造“互联网+执行”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张轶强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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