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塘铺快警站调解室的驻站调解员与民警共同参与此事调解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赵明)因黄金首饰以旧换新发生纠纷,市民尹女士和某金店协商好几次都不欢而散,但5月6日在岳塘公安分局板塘铺快警站的驻站调解员协调下,双方矛盾“就地解决”。从4月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快警站开始,板塘铺快警站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1起。
5月6日下午,板塘铺某金店报警,“有两口子在我们店里闹事。”民警到现场了解到,顾客尹女士因黄金饰品以旧换新问题与金店发生矛盾,前三次协商未果,当天她和丈夫再次到店里,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金店店长无力应对遂报警。
这起消费纠纷争执已久,且当事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民警将他们带到快警站进行调处。
“就是这个‘恼人的东西’,引发了矛盾。”尹女士举着手镯说。原来,4月29日,她在金店内相中了一款手镯,店员介绍这款首饰因工艺较复杂,所以不按克数称重售卖,而是“一口价”。尹女士心动,于是将手上的一个30余克的旧黄金手镯置换了新手镯,并立马戴上。
然而,尹女士佩戴一天后发觉,新手镯特别轻,认为自己“吃亏”了,于是返回金店要求退货。她的要求遭到拒绝,店方认为这笔交易已完成,尹女士置换的新款手镯是一口价商品而非称重黄金,所以她退货诉求难以满足。第一次协商失败告终,尹女士之后又去了金店两次,但都没有协商成功。6日,得知妻子买手镯的遭遇后,尹女士的丈夫陪同妻子一起到金店,双方言辞激烈。
板塘铺快警站调解室的驻站调解员与民警共同参与调解,他们分头给双方调解。尹女士在购买商品时,没有仔细聆听店员关于一口价的解释,也没有充分考虑以“以重换轻”的后果,自身存在一定疏忽;而金店没有在售前详细说明一口价商品,给顾客造成一定的误解。经过一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尹女士承担部分折旧费,将这只一口价手镯退给金店,但同时在店内置换一款按照重量计费的黄金手镯。
来源:红网
作者:赵明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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