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李曼婷)节令刚过谷雨,阴雨漫天淅淅沥沥的。浏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勇的电话丝毫没有受连绵细雨的影响,不断地响着,联系他的人叫肖某成。
申请人肖某成是一位普通农民,自2011年起在长沙市人民路经营一家浏阳蒸菜馆,被执行人杨某清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职工,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工作,经常到肖某成经营的蒸菜馆内就餐,因此相识。2014年3月,杨某清以招待新同事缺少资金为由向肖某成借款10000元 ,约定于4月28日前归还,逾期每日1%的违约金,并出具了借条。此后,杨某清未按约定期限还款。肖某成曾前往杨某清的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催款,均未找到杨某清。肖某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2019年1月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即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通过网查,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杨某清有银行存款,被执行人亦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因杨某清是个外地人,申请人又多年联系不到他,找不到人、找不到财产线索一时让案子陷入僵局。考虑到杨某清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职工,单位或许会为他缴纳住房公积金,带着这一点执行线索罗勇团队冒着瓢泼大雨赶赴长沙。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查询到被执行人杨某清名下有住房公积金,但账户为封存状态。罗勇团队又赶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客运段办公楼调查杨某清的公积金缴纳情况,了解到杨某清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2019年11月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客运段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持着该文件,罗勇法官将其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2万余元扣划至浏阳法院案款专户,该案得以实结。
2019年年底至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外出执行的工作量有所收缩。疫情形势放缓之后,罗勇法官把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线下扣划、冻结到期债权、房屋拍卖评估看现场等。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难在即便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执行工作仍不能满足申请人对法院的期待;难在执行员时刻保持全心全意投入执行的态度。面对每一个生效的判决,执行结果却是未知的,执行路注定是一路风雨,一路荆棘,那就让我们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来源:红网
作者:李曼婷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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