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调研座谈会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刘志军 王敏英)4月3日下午,娄底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调研座谈会,就推进“枫桥经验”在全市落地见效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娄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三调联动专项工作组15家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法委、司法局等负责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的分管领导与会。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向健勇主持。
娄底市司法局局长周小平就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情况作工作汇报。会议部署了“‘枫桥经验’在娄底”的调研征文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双峰县司法局、冷水江市司法局5个单位作典型发言,详细介绍了本系统本单位推进“枫桥经验”落地见效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当前存在的困难及如何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娄底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动群众,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由政府包办向群众自治转变;坚持协调联动,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由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向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协作转变;坚持调防结合,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重心由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坚持科技创新,推动矛盾纠纷调解方式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智能化拓展。全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陈旌指出,娄底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等专项活动,过去一年调解了三万三千多起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总数量多,调解成功率高,介入速度快,人民满意度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娄底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不平衡,群众参与度不高,社会调解组织的培育发展不充分,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方面。
陈旌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源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发挥“枫桥经验”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做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结合。要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要加强队伍建设和调解组织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整合网格员、“查防保”队伍,通过人员下沉、职能下沉、经费下沉,统筹矛盾纠纷调解力量。要进一步完善与调解工作相关的研判、分析、排查、调处、交办、信息流转等制度,通过制度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开展。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措并举保障调解工作经费。要加强科技应用,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拓宽调解渠道,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要加大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升百姓知晓率。要以结果为导向加强督导考核,既要工作留痕,更要注重实效,推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和平安考核、法治政府考评、绩效考评挂钩。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继续总结好、提炼好、宣传好娄底市“查防保”守护家园行动、涟源市“屋场会”、新化县“上梅红”、“油溪桥”等经验,处理好典型和整体的关系,把部分地区和部门的单个盆景发展成为遍布全市的美丽风景,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实效。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刘志军 王敏英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