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要内容,结合实施《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通知明确,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全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等各项活动:
开展法治培训
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授课,着重对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内容进行学习解读。
开展集中宣传
从4月1日至30日,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学习宣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挥以案释法宣传作用,发布依法行政、法律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例。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纳入政务服务全过程,在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平台醒目位置印发(刊载)《条例》。落实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开辟专栏专刊,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湖南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或组织法治益阳建设讲师团成员深入各区、县(市)机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讲座、法治巡回宣讲、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
开展走访活动
行政执法部门、涉企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为主题的联商联企走访活动,通过学习交流、社会宣传、解决问题等方式,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开展专题调研
根据主管行业或辖区企业特点,聚焦困扰市场主体、制约企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找准问题,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整治党员干部有法不依、作风不实、服务不主动等突出问题。
通知强调,开展涉企走访、调研活动,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宣传,多渠道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研究解决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法治益阳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