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郑涛 长沙报道
好野味这一口的人,要改改饮食习惯了。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挥出利剑,无情“削掉”了当前部分食客的“野味味蕾”,这不是舌头对大脑的背叛,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之下的大势所趋。
经历过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野味诚有味,生命价更高”这一来自灵魂深处的觉悟将播撒人间。
野猪、野鸡、蛇等凡属于陆生野生的动物,不管是它们是来自大自然的“纯野”,还是来自人工繁育和饲养“半野”,从此你只可观其形,不可尝其味。
What?那很多湖南人心心念念的口味蛇、姜辣蛇也不能吃了?很遗憾地告诉你,根据《决定》,现在确实不能吃了。
严厉禁令划上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人有时候很难与自己的不良嗜好彻底决裂,苦口婆心地劝导,不一定见效。因此,有时还不如狠狠的来一“棒”。这一“棒”就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无疑在所有好野味的人脑海里敲响了警钟,划上不可逾越的红线,口味蛇现在真不能吃了。
关于此次如此严厉的禁令,很多人不能理解,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律师陈汝超,他表示,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蛇类确实属于《决定》中所明确的“陆生野生动物”。“陆生”和“水生”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野生动物的一个划分类别。蛇类确属陆生野生动物,从这个层面上讲,食用蛇类确属违法。
其次,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之前相关法令都是提倡保护珍惜濒危野生动物,但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新公告,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一律不能食用,不管是重点保护还是非重点保护,而蛇类未被列入该目录,自然不能食用。
最后,蛇类人工养殖或告终结。国家林草局发布消息,要求凡是从事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须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并停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以上三点可以看出,蛇类食用确实违法,消费者应该理性对待,拒绝食用陆生野生动物。”陈汝超指出。
湖南将修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如何看待这次《决定》的出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表示,这是一种非常时期的特殊安排,能产生应急作用。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而全面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一个过程。按以往修法惯例,这个过程一般持续时间较长,中间要经历调研、征求意见、多次审议等多个程序,新法律才能出台。比如,2019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法过程长达1年多。
为了不在法律上错失防疫良机,在刻不容缓的抗疫时刻,《决定》能弥补现行法律上的空白,瞬间让法律牙齿变得更硬,在关键时刻啃硬骨头。
《决定》出台后,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国家层面,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推出了加快推动水生野生动物目录修订,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等活动的申请等硬措施。
在民间,群众纷纷表示从此要远离野味。比如,宁乡口味蛇声名远播,宁乡人戴先生十分喜欢吃这道家乡菜,但现在决定把这个爱好戒掉。因为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的他,在防疫中亲眼见证了疫情的危害,不能让悲剧重演。
记者获悉,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决定》,修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
省人大代表建议保护好现有合法养殖者的权益
对于《决定》如何更好地落地执行和细化管理,从事法律行业的湖南省人大代表钟志鹏,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必须认识到,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制度相对来讲还比较落后,在后期的工作中,建议及时出台非常具体的“黑名单”或“白名单”进行配套。对名录必须予以及时更新,以便于《决定》在实践工作中尽快、顺利实施。
第二,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护好现有合法养殖者的权益。对响应政府号召从事相关养殖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取得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的合法养殖户,应当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予以兜底、保障,不能因此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第三,《决定》实施之前已经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其数量在全国范围内是十分庞大的,那么在《决定》实施后,这些动物如何处置?究竟是安乐死无害化?还是野化训练放归自然?抑或转交动物园、科研单位处理?建议政府部门均要有妥善处置的方案,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效果。
第四,在《决定》实施过程中,特别要关注扶贫攻坚战。比如,湖南乃至全国有很多农户通过养殖蛇、竹鼠等野生动物来脱贫致富,对这部分群体要重点关注,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尽快引导和帮扶相关贫困户转变经营思路,保障扶贫攻坚战如期取得胜利。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郑涛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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