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9日讯(记者 刘璇 通讯员 周闯)2月29日,记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打好市场价格保卫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价格监督检查战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开展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价费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常德市津市市钱某涉嫌哄抬价格案
疫情防控期间,常德市津市市钱某以4.5元/个的价格购进“绿爽”牌防护口罩200个,以10元/个的价格销售。涉嫌哄抬价格。津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拟没收违法所得960元,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计4800元,共计罚没5760元。
2.常德市石门县平安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价格欺诈案
2020年2月2日,常德市石门县市场监管局对石门县平安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蔬菜区精品菜系列中精品西红柿标价7.96元/公斤,实际结算价格9.96元/公斤,精品胡萝卜标价4.96元/公斤,实际结算价格7.96元/公斤,涉嫌价格欺诈。石门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长沙市岳麓区吴某涉嫌哄抬价格案
2月9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长沙市岳麓区吴某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自2020年2月5日开始,以40元/250g的价格在京东到家APP平台销售“黑猪瘦肉”,初步调查该产品进价为32元/500g,涉嫌哄抬价格。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株洲市知心人大药房津口店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月4日,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株洲市知心人大药房津口店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经两次口头警告仍未整改到位,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郴州市苏仙区港湾便利店(君悦澜山小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月7日, 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郴州市苏仙区港湾便利店(君悦澜山小区)经营者未明码标明价格销售口罩,多次政策宣讲后仍不整改,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郴州市苏仙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500元。
6.永州市双牌县邓某某涉嫌捏造散布涨价谣言案
1月28日,永州市双牌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舆情并经调查发现,双牌县邓某某利用微信捏造、散布一次性口罩涨价信息,涉嫌捏造散布涨价谣言。永州市双牌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湖南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临一店涉嫌价外加价案
1月23日,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湖南仁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临一店将标价为25.8元的N95的口罩,以35.8元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岳阳市岳阳楼区佳家玛购物广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0年1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岳阳楼区佳家玛购物广场销售“龙佳禾”稻花香大米,没有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岳阳楼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璇 周闯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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