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斤面粉,放五六两明矾,都是按配方上写的。要晓得明矾对人体有害,我怎么也不会放。”被告席上,老李一脸后悔,他辛辛苦苦经营了一年多的小吃店,卖掉了大约1万根油条,被检测出铝残留超标7倍。
10月2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老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6000元。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卖了一万根油条,赚6000元
2017年11月,老李接手了侯姐在长沙市开福区十号重建地的粥店。侯姐很热情,还把做油条和稀饭的秘诀传授给了他。为了学好油条的制作技艺,老李认真地准备了笔记本,将油条所需的配方一一记下:面粉、白糖、膨松剂、小苏打外,还有明矾。
2018年1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后,以老李名字命名的小吃店正式开张。老李也按着侯姐提供的配方,做出了一根根色泽金黄、松脆可口的油条。顾客经常夸,油条好吃,回头客也多起来。
法庭上,老李自己算了一笔账,从店铺开张,他卖出了1万根油条,“每根卖1.5元,除去成本,大概获利6000元。”
铝残留超标7倍,判刑6个月
2019年5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李的小吃店进行了抽检。当时,工作人员就在小吃店里发现了1千克散装的明矾。
半个多月后,油条的检验结果出来了。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老李的油条铝残留量为707毫克/千克,而国家标准是必须等于或者小于100毫克/千克。也就是说,老李的油条铝残留超标7倍,属于不合格产品。
“工作人员批评了我,说是摄入过量的铝会危害人的神经系统、肝脏、肾脏和骨骼,责令我不能在油条中添加明矾。”老李说,经过整改,他使用了不含明矾的新配方制作油条,经复检,其店铺出售的油条达到了食品安全标准。
虽然店铺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但老李的违法行为仍需受到惩罚。2019年7月31日,老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开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虑到老李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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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制作油条添加含铝泡打粉,两店主获刑
近日,由湖南省资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樊某和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7000元,以及禁止被告人樊某与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
2016年12月13日,樊某在资兴市唐洞街道市立中学对面经营一家早餐店。他通过网上学习油条制作方法,将含铝泡打粉用于油条制作。而李某所经营的早餐店销售米粉、包子、油条等早点。2017年9月开店以来在制作油条时会添加含铝泡打粉,用于发泡和增加柔软度。
2018年11月22日,资兴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上述两家早餐店的油条进行抽样检查,发现店内售卖的油条中铝含量超标,经检测,铝残留量分别为590毫克/千克、408毫克/千克,都严重超出100毫克/千克的标准值。
两起案件经资兴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后,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杨昱
健康提醒
食用铝过量,易引发老年痴呆
由于明矾中含有铝,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分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如果长期食用由含铝添加剂制作的食物,容易引发老年痴呆、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问题,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