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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赞70年⑪:从五四宪法到全面依法治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志勇 编辑:段宇翔 2019-08-11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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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人民群众积极拥护宣传。(资料图片)

2018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主席台上,3名礼兵迈着正步护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入场。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2018年3月17日上午,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代表宣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次国家领导人宪法宣誓。

“法者,治之端也。”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中华传统文化中,法治思想具有重要地位和价值。春秋战国时期确立了成文法法律体系,历经秦律、汉律、唐律及明清律例,成为中华法系的基石,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探索。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领导通过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训令以及法规性文件。1922年提出《劳动法大纲》,发动了大规模的劳动立法运动。1928年制定《井冈山土地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了农民分配土地的权利。

制定于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第一部人民宪法。在共产党领导下,革命根据地普遍设立法院、检察机关,形成了审判原则和诉讼制度。苏区的人民调解制度、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等,沿用至今。

新中国成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浙江省杭州市北山路84号“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墙壁上,镌刻着毛泽东当年说过的话——“治国须有一部大法。”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领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从北京到杭州,集中精力去做一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他从苏俄宪法中得到启发,决定在总纲前加入序言部分,记载1840年以来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及其成果,反映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基本经验。这些是全国各族人民具有的共同认识,是理解中国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民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宪法问题的基础。

序言是宪法的灵魂,与正文同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个形式,在我国宪法中,一直保持到现在。

在杭州,毛泽东几乎爬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一边爬山,一边思考。有一次爬五云山,身边同志问他什么时候回北京。他答非所问:“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政府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做党和政府主席了,谁来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

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待了两个多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

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并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6月14日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后,全国有1.5亿人次参与了讨论,各方提出意见118万多条。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胜利的历史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反映了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历经曲折后,1978年改革开放重启中国法治进程。

当时,我国事实上的法律,只有婚姻法等几部。1978年12月,邓小平说:“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7部法律。“一日七法”,并不是说这些法律都是一天制定的,而都经过了周密准备,有的是长时期酝酿而来。

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党的十五大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明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这期间,我国陆续制定了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物权法等一大批法律,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宽广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法治也跨入新时代。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十八届四中全会给出答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2018年1月26日,早上9点不到,宁夏银川新水桥村村民们就在村委会便民服务大厅排起了长队。这天,新水桥村将为符合配股条件的2885位村民,发放82.14万元股金红利。

村民张荣领到了钱,脸上露出笑容,“我们家三口人分了900元,这是我第一次拿到分红。”

新水桥村常住居民4500人,3年前,为了尽快致富增收,村里成立了宁夏新水桥实业有限公司,由村委会负责人出任公司负责人。然而村委会的法人身份受到了质疑。村党总支书记王绍利很困惑,“因为没办法认定法人身份,在出资和经营过程中非常艰难,开证明、开介绍信非常麻烦。”

2017年新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一类特别法人,在法律上解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的问题。

“特别法人”制度,破解新桥村发展之困,实现了集体资产的盘活。王绍利说,现在公司承揽了村移动公厕、农贸市场外部地坪建设等多个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村民日子越过越好。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的制定颁布率先走出了一步。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大报告53次提到“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信心与决心。

2018年1月,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不久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这次宪法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第一条;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确保党领导全国人民继续向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前行。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中,第二条就是“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机构。

中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正不懈前行。(本报记者 李志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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