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发布求助信:“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随后,该事件引发各界关注。
8月5日晚,江苏丰县人民政府就“女教师绝笔信事件”发布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联合调查组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通报还表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2019年8月4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网络发帖,反映其遭受不公正待遇并声称准备轻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丰县县委、县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经全力搜寻,于4日18时50分许找到李秀娟夫妇。目前,夫妻二人平安无恙,调查组已安排教育、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和配合调查工作。
2.关于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年4月14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36万元,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
自2018年4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截至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2019年8月2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3.关于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2019年3月2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年6月21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4.关于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问题。梁士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李秀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之女就读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梁士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梁寨镇中心校于2019年3月14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事件回顾
8月4日,江苏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发布求助信:“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李秀娟在求助信中称,去年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今年2月底,他们准备到北京复诊,于是定了3月3日前往北京的火车票,并预约了北京同仁医院的眼科挂号。
按照李秀娟的说法,3月1日晚,先有当地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到她家,要求其退掉前往北京的车票。在她退票后,又有4名民警前来,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要将他带走。在她向对方询问原因时,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直接将其拖拽下楼,并对其进行殴打。在其被带至派出所后,未被提供食物和水,还遭到辱骂。
李秀娟回应索赔36万:
经专业机构核算
记者注意到,5月20日,李秀娟曾在“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发帖,反映其“小孩的眼睛在丰县实验小学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三天之后,徐州市教育局在该帖下方进行了回复。
回复称,经核实,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两名学生在放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李秀娟女儿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约一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视力异常,检查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该校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
李秀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学校确实曾多次协商赔偿金额但她未同意,她提出的金额是36万多元,但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李秀娟说,经相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女儿系八级伤残,“八级伤残都有相应赔偿金额的”。
李秀娟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找法律援助中心核算后,才提出36万的赔偿额。“当时有家长愿意各出15000,然后这个事还是刚才说的签字按手印,谁也不找谁了,一次性了断,我没同意这个方案”。
此外,双方对于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学校曾多次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李秀娟也未同意。对此,她向记者表示,她跟律师沟通时,希望在治疗结束之后,将所有材料一并提交,“如果先将部分手续提交给法院了,然后你再次去北京又拿来材料了,到时候还要增加太麻烦了”。
丰县教育局人员大哭:
我的名声谁来维护?
8月5日,丰县教育局信访室负责人丁攀接受采访时对着镜头大哭:“她(李秀娟)来维权,我的名声谁来维护?”
该行为引发网友热议,登上新浪热搜排行榜。
丁攀称,他们登门劝说时,李秀娟表示要去北京上访,因此劝李退票。但此前,李秀娟对媒体声称是要去北京看病。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丰县教育局负责信访的领导丁攀表示,李秀娟曾去北京上访15次,其中在国家信访办登记的上访记录有4次。记者询问丁攀,“那些没有登记的上访记录,你是怎么知道的?”丁攀回复称,“有劝访”。当记者追问,“丰县政府是否在北京有人员长期驻扎劝访?”对此问题,丁攀以身体疲倦为由,离开受访现场。
涉事派出所副所长:
绝无打骂,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5日,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告诉记者,3月1日正好他值班,当天晚上9点多,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前往该所报警称,多次到北京越级反映情况的李秀娟,在训诫的情况下又扬言买了去往北京的火车票,准备去北京越级反映问题。罗烈称:“我们把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民警带着传唤证去她家传唤”。
罗烈称,前去执行任务的民警到场约半小时后,给他打电话反映,李秀娟不配合。他本人也随后来到现场,在屡次劝说无效后,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她离开家之后到了楼下,挣脱我的手臂跑了,因为她没穿鞋,在跑的过程中摔倒了,我为了执法安全给她上了铐子,强制将她带到所里”。
罗烈在8月5日上午受访时,坚称自己未对李秀娟扇耳光,“我参加工作也有15年了,如果用这种(粗暴)方式执法的话,能符合我们的执法理念吗?我们的执法理念是在我们的批评教育下,能够让她认识到这个行为的错误性,让她改过来,并不是我们要打她,辱骂她。”
李秀娟得知罗烈的上述说法后,对记者表示,希望罗烈公布其在今年3月1日的执法记录仪资料。
罗烈告诉记者,将李秀娟从家中带走时,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正常情况是把人带到所里录制才结束,但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
对于李秀娟指控遭到殴打一事,罗烈表示并不存在,他已经将所有证据上交给调查组,“我们是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绝对不存不让她喝水、打骂她的情节。”
"绝笔信"女教师同事:
联名信后两条是她自己加上的
据看看新闻Knews报道,信中李秀娟提到,其所在的学校全体老师同情其遭遇,自愿联名。然而8月5日下午,三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向记者透露,联名信中内容与他们签署时看到的不符。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Knews
受访老师:“就看到了第一句话,同情她的遭遇,我们是看到这一句话才签的。”
受访老师:“我写的时候还没有后面那两句话,要是有那两句话,我们不会支持的。”
李秀娟最新回应:
记不清腿伤成因
李秀娟表示,记不清在派出所有无暴力行为,但在派出所期间,一直不让喝水、上厕所,到最后实在受不了了,才提供了一些水。
此前,李秀娟发文称遭民警暴力殴打,致腿部受伤。再次接受采访时,李秀娟表示,当时情况混乱,记不清腿伤是否是碰撞车门导致。
对于同事反映“联名信后两条是李秀娟自己加上的”是否属实,李秀娟并未正面回应。只是强调签署联名信的老师们都是自愿,并让记者再找一些老师核实。
截至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中。
来源:中新网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