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红网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湖南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戴事雄
红网时刻 记者 段宇翔 通讯员 谢春明 长沙报道
“干在一线、干到一起、干出一流,服务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戴事雄23年来一直践行的初心使命。执业23年来,他一直坚守在乡村,扎根在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践行司法为民,被人们亲切的称呼为“为民律师”。
扎根基层 助力民本民生经济发展
在宁乡,戴事雄的人缘非常好,他认为这是出身农家的自己喜欢讲老实话办老实事的结果。
多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服装聘请戴事雄担任法律顾问,顾问费每年2000元。戴事雄并不因厂小而不热情,也不因钱少而降低服务质量。
担任法律顾问以后,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虚心请教,在无数次修改、论证、审议的基础上,一整套与服装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企业管理制度制定出来了,一份份企业常用的格式合同发到业务员的手中,一场场生动有趣的常用法律讲授让员工记在心上。
就这样,10年来,公司没有一起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诉讼;20年来,公司也由一个产值百万元的小厂成长为产值超20亿元的我国服饰行业的佼佼者,其产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有机会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家乡发展做贡献,哪怕一毛钱报酬都没有我也开心。”
彰显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戴事雄先后担任宁乡市两大园区、十五个乡镇和科局的法律顾问,近五年来亲自或指导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达200余件,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遗余力。
宁乡市人民政府与吴某工程管理行政强制纠纷一案,省市两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市人民政府赔偿吴某各项损失1400多万元。该案通过网络媒体的多次报道,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影响极大,对政府的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017年3月,戴事雄代理政府申请再审,在大量扎实和充足的证据支撑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提审,并成为第一巡回法庭成立后在湖南同步向全国直播的第一案。历时一年,最终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判决,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长达11年的上访和诉讼,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群众的权益要得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政府的权益也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不忘初心使命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从农村走出来的戴事雄,对农民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执业23年,戴事雄记不清为农民工讨回了多少工资,也记不清调解了多少起矛盾、化解了多少起纠纷。
在担任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期间,他先后于2017年7月带领专委会委员到湘西十八洞村了解情况,同年12月组织200多名律师在邵阳举办“湖南律师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经验交流论坛”,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开始,戴事雄先后在宁乡市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站,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和台侨法律服务站安排律师值班接待来访,每年亲自和指导办理的法律援助达130余件。他还组织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在法院、检察院和信访局的值班,每年接待达300多人次。
为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戴事雄还主动为村、社区开展面对面、互动式普法,宁乡市人大正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政法“四长”均现场观摩,引起强烈反响。
“基层普法,同样体现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只有更多群众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
23年来,戴事雄先后担任120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3000多件,协助招商引资达200多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避免经济损失11亿元。
“该胜诉的没有胜诉,不是好律师;不该胜诉的胜诉了,也不是好律师。”
23年来,戴事雄牢记初心使命,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新时代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宇翔 谢春明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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